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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贼喊捉贼,最后被捉的肯定喊贼人!

添加时间:2019-03-19 10:04:59

贼喊捉贼,最后被捉的肯定喊贼人



凤凰新闻社讯【记者 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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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5日,凤凰网在《凤凰手机网》上,公开发布了《打着媒体旗号就敢采访?遇上这种“记者”直接报警》的网文,以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的由头开始,把矛头直接指向凤凰通讯社。

凤凰通讯社,是2010年,在香港注册的新闻媒体机构。注册手续合法、运行规则合理,不存在“假”字。

众所周知,香港和内地不同。内地新闻媒体机构的《记者证》,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核发。香港并没有“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管理局”或“香港特区政府新闻事业管理处”这类机构。只有香港政府新闻处,他是特区政府的公共关系顾问和政府出版及新闻机构。香港政府新闻处强调,不签发记者证,香港记者证主要由媒体机构自行发放。既然是香港媒体,就不存在假媒体、假记者之说。

我们凤凰新闻社,是2015年11月5日,在香港政府注册的合法新闻媒体。凤凰网早在2017年2月10日,就曾跟我们叫板儿,法务部给我们发函,说我们模仿他们的logo,侵犯了他们的域名权,让我们在两日之内,撤销域名,取消凤凰新闻社。接到《法务函》之后,我针对凤凰网《法务函》所指控的不实和恶意挑衅的行为,发出了严正《回函》,对他们无理要求,进行了严厉回击。后来,他们不再有任何举动。不过,他们把矛头又指向了凤凰通讯社,搞了一个所谓的《传媒茶话会》,对凤凰通讯社,大肆攻击。攻击内容除了当年强加给凤凰新闻社的几项罪名之外,又搬出了凤凰通讯社不在香港常住内地名单之内,采访活动违法等罪名。

国家虽然对外媒单位记者采访活动,有一定要求。比如,外媒记者在内地采访,要持有国务院港澳办颁发的《采访证》,被采访单位才可以接待。但国家没有说香港新闻媒体记者在内地采访违法之说。而凤凰网直接指手画脚地指责说凤凰通讯社采访违法,这是赤裸裸的挑衅行为。相反,凤凰网倒是近年来屡屡违规,因经常发表虚假新闻、传播不良信息,多次受到文化部、国家网信办,北京市网信办的约谈和严厉查处。

同是香港媒体,不做好自己的事情,反而同室操戈,煮豆燃豆箕,挑三拣四、恶意中伤别人。从这方面讲,凤凰网就严重地违背了职业道德。凤凰通讯社、凤凰新闻社,违不违法,不是你凤凰网随意就可以下断言或你说什么,就是什么!那“凤凰”二字,不是你凤凰网的专利,不是你凤凰网的独创,难道你凤凰网使用了“凤凰”二字,全球人谁使用这两个字都犯法——这叫什么逻辑?

凤凰新闻社,始终如一地执行:实事求是、弘扬正义、关爱民生、鞭笞邪恶的16字原则。自从建社到现在,都在利用自己的优势,努力拓展国际新闻行业新领域,为国内、国际的发展繁荣服务特别是,把大量关乎国内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繁荣的大好新闻,源源不断地传送到世界各地,为赢得国际(包括台湾)民众,对中国的认知和赞赏,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特别是,凤凰新闻社通过不懈的努力,获得了《国际顶级域名》证书,被中国电子产业联盟认证机构授予为《品牌官网》。凤凰新闻社先后加入亚太国际新闻中心、北欧国际新闻中心、中欧国际新闻中心。单方面,凤凰新闻社还跟加拿大国家电视台、亚太中文电视台、美国华盛顿华人电视台、欧洲侨报、欧亚时报、俄罗斯龙报、斐济日报、毛里求斯华声报、埃中新闻网、韩国新华通讯社、台湾南华日报(包括台湾警政时报、中时电子报、中国时报等)、香港中外新闻社(包括香港华星卫视、环球评报)、澳门卫视等国际新闻媒体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协作关系。

倒不像凤凰网,整天标新立异、贼喊捉贼,变着法儿向同界操刀,恨不得置他人于死地而后快!

换句话说,凤凰通讯社、凤凰新闻社,涉嫌违法,整治单位应该是国家网信机构,你凤凰网既不是我们的管理机关,又不是我们的上级主管部门,更不是执法和管理机构,有什么权利对凤凰通讯社和凤凰新闻社指手画脚?单凭自己搞的一个《茶话会》,就想把凤凰通讯社和凤凰新闻社搞倒、搞臭,你们也想得太简单了吧?

“遇上这种“记者”直接报警”,请问凤凰网,遇上什么样的记者直接报?向谁报——向你凤凰网报,你算老几?向公安局报,我们香港媒体的记者都是真记者,哪个公安局会接?难道你们的记者也都是假的?

凤凰网同室操戈,恶意中伤别人,搞来搞去,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最后把自己的名声越搞越臭,反而让别人更信任凤凰通讯社、凤凰新闻社!


责任编辑 志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