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新闻社

文章标题:我家的房子哪儿去了?

添加时间:2018-07-10 20:37:26


我家的房子哪儿去了(原稿照登)?



投诉人:谷虹麗






本人谷虹丽,嫁到台湾嘉义多年,强烈控诉湖南长沙房产经营公司,串通我大姐谷学英(长年居无所踪,声称退休,经济困难,拒绝抚养,拒绝照顾负担妈妈,实则家中坐拥5,6套来源不明舒适套房,包括好几套豪华电梯房。就连妈妈子宫颈癌晚期生命垂危的哭求帮助的时候也不带妈妈看医生做检查住院的冷血动物)哄骗我家高龄70多岁没上过小学,目不识丁,老眼晕花的老母亲梁绍兰签了三套房子的协议(附件三)后,拖延至今不交房子给我家。四层楼装潢较好的新楼房,长沙房产经营公司和我家总共签了七套协议,至今只收到三套旧的长房二手无装潢房子。

  

手无寸铁的高龄老母亲梁绍兰,在长房领导长期恶意躲避,既不见面也不归还四套房屋的情形下,只能苦苦静坐长房办公室,乞求领导大发慈悲归还自己的房屋。可是老老实实等待的结果,却是长房动用私刑,号召几十个如狼似虎的彪形大汉将老人家高高架起,游街示众。对我妈妈造成难以磨灭的身心重大伤害。而且长房得寸进尺,变本加厉,强加罪名,想设计将老人收押进监狱。最终因没有证据,才没能得逞!

  

一、关于我家房屋情形

 有长沙市房管局的测绘图为证(附件一)和长房自身肯定(附件三)证明我家100㎡的违章面积已通过合法批准。。而且在附件三的协议里,长房本身也肯定了我家100㎡的违章面积在批准拆迁之列。而且我家的实际面积远远不止172.23㎡。当时四楼的面积有41.95㎡,却被莫名其妙被除掉。有邻居证明文件(附件十三)及附件二里面有文字记载。而且当年枣子园很多违章建筑都得到了超面积拆迁补偿!

 

二、关于析产

析产协议只针对我们姐妹有签名的协议:附件四(复兴街南栋六楼)

附件五(复兴街南栋五楼)

附件六(金盆村一楼68.47㎡)以上三套房子进行了析产。

并没有针对长房瞒着我们私下偷偷设计诱骗我妈妈签名的三套房子(附件三)析产。

而且既然金盆村一楼68.47㎡的房子有经过公证析产,那我请问这套房子长房藏去哪里了呢,我们到目前为止也没有看到这套房子更没拿到产权证,而且目前谷学雄金盆村的房屋产权证上清楚注明面积为68.31㎡。很显然,金盆村68.47㎡的房子被长房侵吞了。而且2008年8月14日长房肖建红同志私下模仿我哥谷学雄的签名,伪造授权书办产权证及領产权证(附件九)。

   

事实上,附件四复兴街六楼仅48.18平方米,姐妹四人包括有精神障碍的谷学红是无法居住的。12㎡/人,如果以我本人目前自已的家庭5人来算连落脚都不够。二姐谷学红当时有精神障碍,在家休养,经不起长房文艺平的长期威逼恐吓~不迁协议就会被半夜强拆,导致严重精神分裂,至今还在精神病院治疗中……

 

三、关于七份协议

1.长房自称2000年3月28日已与被拆迁人充分协商以后与我们签订三套房屋拆迁安置协议(附件三),实际上我们四兄妹亳不知情,我们每人都有产权,都有分房资格,长房瞒着我们私底下设计诱骗高龄,没上过小学的目不识丁的老妇人签重大拆迁安置协议,又不给房屋,是违法行为。

2.仅仅隔了两天即2000年3月30日,长房文艺平给我们下最后通碟,不照他们的意思签协议,要将我家的房子半夜强拆,到時我们恐怕没半间房住。我们四兄妹无可奈何签下附件四(48.18㎡),又和我妈梁绍兰签下附件五(48.18㎡),和我哥谷学雄签下附件六(68.47㎡,但至今没拿到房屋)和附件七(68.31㎡)拆迁安置协议。

      

枣子园20号的房屋我家兄妹每人都有产权,原产权证上有清楚注明。签拆迁协议,我们都有权参与。可是本人3月28日前后半年时间在枣子园二十号和妈妈同吃同睡一间房(出入境管理局附件十一为证),期间不下二十次到长房陈情我们家的具体困难,却无任何人告知我妈梁绍兰有代替我们签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直到十年后2010年因我哥的离婚官司法院调查财产,我们才得知长房背着我们和妈妈签了三套协议又不给房子。

     

所以,长房设计恶意侵吞我家四套房屋(根据附件三和附件六)。

 

四、关于分户协议时间倒签的问题。

长房所称的日期倒签,更好笑了,我们家五兄妹,十只眼睛不可能在日期差了一年多的重大协议上签名。如果照长房所说,2001年7月17号的分户协议時间倒签为2000年3月30日。可是我家房屋腾空的最晚日期为2000年5月15日(附件三为证)。那么请问我家是在2000年5月15日之前自己腾空房屋,然后再等到一年多以后再来找长房签拆迁安置协议吗,无耻的谎言终究是包不住火的。

 

五、关于总协议和分协议

附件三和附件四,五,六,七.根本不存在总协议和分协议的关系。

1.附件三的三套房屋是拆许字[1999]030号文件批准。拆迁面积是指另外已经通过批准以及经过房管测绘队官方认证的100㎡违章建筑面积在批准之列。而且没有对这三套房进行析产。

      

更何况加上我家四楼的面积41.95㎡,我家原本就有212.23㎡的面积,而且是装潢较好的四层新楼房。。但是经过测绘无缘无故我家房屋面积就少了41.95㎡,简直是巧取豪夺.

      

2.附件四,五,六,七。是拆许字[2000]011号文件批准是针对我家装潢较好,屋龄较新的合法面积72.23㎡在批准之列。

      

我家212.23㎡的装潢较好的是四楼透天新楼房在长房威逼恐吓,巧取豪夺的拆迁之下,我们目前只拿到164.83㎡的长房二手不带装潢的老旧职工房面积,其中还包括了三套房子的公共面积,实际算下来我家只拿到了146㎡左右的房屋面积,而且是旧的长房不带装潢二手职工房。

      

况且当初枣子园很多拆迁房屋都属违章建筑,在拆迁时都给了超面积补偿。

 

六、至于2010年8月20日长房所说的附件六和附件七存在0.16㎡的差距的原因是房管局相关部门要求核实,两份协议是补充协议关系。根本是毫无根据的漫天谎言。

      

附件六和附件七的签订日期是2000年3月30日同一天同時签,也就是说根本还没有来得及呈递上房管局办产权证,何来房管局要求核实,何来补充协议之说呢,显然是长房有预谋的欺诈弱势。

堂堂国企长房同一天背着我们姐妹诱骗视力重度模糊不清(有视障证明)。小学没毕业,根本看不清楚文字,读不懂文章的谷学雄,同时签两份拆迁安置协议的目的何在呢?而且两份都有房管局及长房的批准公章及負責人签名,手续齐全。即使房管局核实有误,这么重大的协议,房管局会在上面盖章签字注明原因。疑点重重,而且长房肖建红模仿谷学雄的笔迹,伪造授权书,办产权证和領产权证(附件九)。(我家其他的領产权证都没有被要求写授权书。) 


七、关于各相关部门对此事的协调和解释

长房满口仁义道德,胡说八道,说要照顾弱势,请问212.23㎡的舒适,而且装潢不错四层楼新楼房,只换到164.83老旧不带装潢的长房二手职工房,除去公共面积只有146㎡左右。是照顾弱势还是欺负弱势呢?我当初有附上湖南省台办及政府部门一致要求长房照顾的陈情书(家中兄弟姐妹众多,母亲高龄体弱,大哥谷学雄视障,二姐谷学红有精神障碍,无法工作……)长房却背着我们诱骗目不识丁的母亲梁绍兰及视障哥哥谷学雄签拆迁协议又不给房子。根本就是欺骗广大政府上级部门,瞒天过海,欺负弱势,典型黑箱作业。)

 

八、请长房马上归还拖久我家多年的四套房子。

      

PS:请长房将当年长沙市枣子园所有拆迁住户的房屋拆迁数据公开化透明化,我们需要平等对待,弱势也是人,反对黑箱作业!


投訴人:谷虹麗(目前嫁到中國臺灣)


 【责任编辑 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