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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湛江遂溪县:农耕地违法建筑楼房,村民多次举报无果

添加时间:2019-05-12 07:45:55

湛江遂溪县:农耕地违法建筑楼房,村民多次举报无果

【 苏震】

      近日,遂溪县岭北镇调丰村村民程先生报料称:遂溪县岭北镇调丰村坑仔岭有30亩集体耕地被占用,违法建筑了4栋平楼约6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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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该土地权属是岭北镇调丰村集体土地,总面积约30亩,长期以来是调丰村村干部程忍春使用。程忍春在九十年代与村委会租赁,租赁期满后于2016年非法将该块土地其中的约20亩使用权私自转给城月镇官田村周国光(附转让合同书)。周国光与程忍春非法转让获得了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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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周国光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在农耕地上违法建筑房屋及修建硬底化道路,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引起调丰村全体村民的强烈不满。自发多次组织提出抗议与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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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遂溪县国土资源局调查结果:遂溪县岭北镇官田水库居民周国光于2017年10月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岭北镇调丰村委会官田水库北侧的承包土地上建设房屋,现已建成三座平头楼。经国土局工作人员现场测量核实,三座平头楼建筑面积共约280平方米,地类原属耕地。对周国光未经批准,擅自建房的行为,岭北镇国土资源所分别于2017年11月20日、12月4日向周国光发出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遂溪县国土局于2018年1月4日已对该案立案查处。鉴于该建筑属违章建筑,我局根据遂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溪县违法建筑管理规定的通知》(遂府办[2015]28号)的规定,2018年1月6日已将该违法行为函告遂溪县供电局,建议对该宗违法场地不给予办理相关用电报装手续或关停用电设施,消除违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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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丰村民程先生也多次向湛江市12345热线中心反映,相关处理结果如下:我镇国土所已将情况和举证资料报告到县国土局,国土局监察大队日前已向周国光发放停工和拆除通知书,并要求15日内自行拆除。按照了解,目前周国光暂未动工拆除,我镇正在交涉,近期将联合县国土局进行强制施拆,请程先生耐心等待。谁知道这一等待又是一年多,程先生再也耐心不下去了,我们只能向媒体曝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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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了解实情,记者赶到岭北镇人民政府,向镇政府分管规划办的杨委员和镇国土所李所长了解情况。杨委员说自己刚调来这个岗位一个多月,对这个案件有听说过,他表示镇政府会配合国土局监察大队去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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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国土所李所长也承认该建筑属于违章建筑,并且也派人现场处理过,他表示如果接到上级国土部门通知会配合依法拆除!

      记者又致电遂溪县国土资源局刘局长了解内情,刘局长对这个案件不是非常清楚,他要求报料村民尽快带材料到国土局法规科,他表示一定会依法依规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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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是国家明文禁止的红线!希望遂溪县有关部门重视民生民情,迅速行动,不要再让程先生耐心等待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陈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