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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雷州沈塘村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被违法侵占内幕

添加时间:2019-06-27 20:38:32

雷州沈塘村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被违法侵占内幕

【苏震】

     日前,雷州市沈塘镇沈塘村委会多名村民向凤凰新闻社报料称:沈塘村经济合作社20亩集体土地涉嫌被违法占用,其中农耕地5亩,该土地被规划成55座宅基地对外销售牟取私利,涉案金额一千二百多万!


      民生无小事,记者赶往实地调查!村民吴先生向记者反映:沈塘镇原副书记吴某杰,利用空壳公司“东皇青帝公司”,以筹建工厂的名义于2005年11月5日与沈塘村经济合作社签订《征地协议书》,但是自签订征地协议书后,空壳“东皇青帝公司”却没有按照协议内容执行,违法占用沈塘村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约20亩,其中5亩为农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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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上半年,吴某杰勾结沈塘村委会某些村干部,将签定协议的20亩集体农用地规划成55座宅基地,以每座18万元至26万元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售,共计售出54座,涉案金额一千二百多万元去向不明!

      2016年初,沈塘村某些干部,不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不通过政府三资平台招标竞拍,没有向政府部门报批,分别在2016年和2018年违法用集体土地建成两栋15层小产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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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沈塘村某些干部,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不通过政府三资平台招标竞拍,擅自将村集体林地约30亩承包给外村人使用,砍毁林木建木材厂造成林地荒废,造成水土流失,给村集体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法律人士指出: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每平方10元至30元的罚款。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村民吴先生气愤的向记者诉说:村长陈某强横行霸道,在位于沈塘道班旁边,村民往耕田作业的必经之路“新地坑”中间,建筑一座约120平方米的平楼,造成耕地之路受阻无法通行,无奈之下村民只能冒着巨大的安全隐患绕道雷湖快线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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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解详情,记者致电沈塘村委会莫昌斌书记,莫书记表态:绝对不支持此违法行为,会配合镇人民政府和公安部门调查,依法依规处理好沈塘村经济合作社事务。

     当天下午,记者又赶到雷州市国土自然资源局向负责该案的执法大队长黄兄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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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大队长介绍说:2018年8月份接到沈塘村群众举报后,我局立即介入调查,经过七天的调查取证,已确认规划成宅基地对外销售的20亩集体土地属违法占用农用地,并且于2018年8月20日雷州市国土资源局也发了一份《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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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已立案调查,该案已移交公安部门侦办,目前正在追捕涉案人员。至于占用集体土地违法建筑小产权,将集体林地30亩违法承包及毁林建木板厂的事情还没有接到群众举报,如果接到举报我局会介入调查,依法依规处理好。 记者也将持续关注该案件!


责任编辑 陈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