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安达市青肯泡乡土地投保农户的疑问——
“不合理的受灾赔付问题,咋就这么难解决?”
【王秀元 魏德强】
前不久,在18年土地受灾保险理赔过程中因保险公司存在严重欺骗、隐瞒事实等不合理、不切实际理赔现象而奔走多次到保险公司的黑龙江省安达市青肯泡乡受灾的投保农户,再次致电本社:半年了,我们投诉的问题保险公司到现在也没有给我们一个解决和答复,我们不知道保险公司是怎么想的,难道说我们农民的合法权益就不应该受到重视吗?还是保险公司的领导根本就没有把我们农民保户当回事?保险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对这种不合理的理赔现象就不管吗?我们的投诉问题解决为什么这么难?
为什么农民的保险会是这样?为什么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化中心支公司安达营业服务部到现在还没有给受灾的投保农户一个结果?真的像农户说的那样,农民的利益就不应该受到重视吗?还是安达营业服务的负责人跟本就没有想解决发生的问题。还是安达营业服务上级主管部门对此问题视而不见,漠不关心?
2018 年12月我社接到黑龙江省安达市青肯泡乡的参保农民李才(化名)等七名村民联名举报信,反映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化中心支公司安达营销服务部,在2018年土地受灾保险理赔事件中对他们存在严重的欺骗欺诈及隐瞒事实等不合理、不切合实际理赔现象,受灾农户没有得到合理的理赔,没有受灾的农户均得到土地投保理赔。受灾农民的苦不堪言,在多次投诉无果的情况下,向凤凰新闻社进行投诉。并于2018年12月13日派记者前往安达市对中国人寿财险绥化中心安达服务部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操作理赔等问题进行深入的新闻调查。在调查中发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化中心支公司安达营销服务部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现象。
违规一:在中国农业保险条例第二章:农业保险合同第十条明确规定: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的,保险机构应当在订立农业保险合同时,制定投保清单,详细列明被保险人的投保信息,并由被保险人签字确认。(安达营销服务部)没有做到,完全是由合作村委会代签的严重违法操作。
违规二:在中国保监会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条款拟订工作的通知第十条明确规定:不得有封顶赔付、平均赔付、协议赔付等约定。(安达营销服务部)出现了平均赔付、协商赔付等严重的违法操作。
直至2019年2月底记者也没有收到中国人寿财险绥化中心公司及安达服务部关经理的相关材料和解决方案。
在3月7日本社刊发一篇《这里的农业保险,到底存在什么猫腻?》新闻调查报道。(http://www.fhxwsvip.com/index.php?a=shows&catid=27&id=4166)
从记者采访农户的手稿和三部委的通知中明显看出中国人寿财险绥化中心安达服务部已经严重违反农业保险条例及中国保监会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条款拟订工作的通知中不得侵害农民合法权益、不得出现:平均赔付、协议赔付等之规定。这就是在肆意妄为的侵害老百姓合法权益,这就是在明目张胆地违法。安达市青肯泡乡自卫村对受灾农保户进行走访调查。调查结果让人心寒!
对于18年农保户不合理理赔现象的投诉结果中国人寿财险绥化中心公司及安达服务部还是没有给出解决方案和答复,同时在一个村里还出现了受灾环境一样的情况下赔付却不一样的结果。别的村屯还有赔付一亩地40--50元的,还有私下里给钱的,这让农民投保户很心寒。针对19年的农业土地受灾投保大家的一致想法:不投了,不想和保险公司在有什么关系,不再相信保险公司。
农保户李才(化名)对记者讲述了另一件事情,在18年理赔事件发生后,他和几户投保户曾多次打电话到绥化保监局投诉安达服务部,可是到现在都没给予答复和处理结果。不知道为什么,出现这么严重的违法违规的事情,我们农民投诉到保险公司的监管机关不对吗?为什么到现在(半年了)也没有一个答复?难道我们农民就应该被他们欺骗和欺诈吗?难道我们农民的合法权益就应该这样被践踏吗?这就是保险公司和上级主管及监管部门应该做的吗?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可见中国人寿财险绥化中心公司安达服务部的所作所为真得让老百姓心寒啊!这是保险公司的悲哀还是某些领导胆大妄为中饱私囊的结果?
某些人明知道违规也要去做。
这就是在肆意妄为的侵害老百姓合法权益!
这就是在明目张胆的违法!
公司及上级监管部门不知道农民的投诉吗,为什么不给解决?
调查到这里,事件的结果已经明了。归根结底,就是人为的违法行为,不管设计的套路多么深,多么阴险,它不是某些单位和个人谋财的渠道,中国是法治社会,老百姓的财产都不是他肆意妄为能掠夺的!
这里的农业保险,你到底还存在对少猫腻,本社将持续关注。
凤凰新闻社【责任编辑 王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