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新闻社讯【记者 陈国全】
日前,多名民工向记者反映,称徐闻县黑心开发商许林清恶意拖欠建筑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交付后,玩人间蒸发,造成社会恶性循环,导致承建方无法支付60多位民工400多万元血汗钱,民工多次追讨未果。究竟有没有此事?
记者实地调查,该楼盘位于徐闻县迈陈镇新华路南侧,高十二层,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
现场,三位民工无奈地向记者倾诉,动工前,承建方向我们承诺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我们的劳工费。2013年6月,该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
至今,已经6年多,但承建方一直拖欠我们的血汗钱。我们多次找承建包工头蔡启孝、莫光忠追讨血汗钱,他们东借西凑才垫付了我们一部分血汗钱,目前,还欠我们300多万元。近段,我们找包工头商讨说法,他们每次都说湛江市富骏房地产开发商许林清还拖欠他们工程款500多万元,导致没法兑现我们的劳工费。然而,我们每天的劳工费才二百多元,为了养家糊口,辛辛苦苦的血汗钱没法追讨,一家人的吃饭、孩子上学费等都成为大难题。
几经周折,记者才联系上了包工头莫光忠,其叹言:2011年7月,我们与湛江市富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林清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总工程造价1520多万元,合同约定,工程验收后,开发商付我方工程款90%,余下所欠工程款,经建设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开发商扣除十万元整作为保修费用,按实际结算总价付清我方工程款。但许林清总是以各种理由为借口,玩起人间蒸发,一直拖欠我们的工程款520万元。我们拖欠民工款也是无奈之举。
无奈之下,2015年,承建方蔡启孝,莫光忠将湛江市富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许林清起诉至广东省徐闻县人民法院。
2015年2月15日,广东省徐闻县人民法院作出(2015)湛徐法民二初字第18—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被告湛江市富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所有位于徐闻县迈陈镇新华路南侧的盛华公寓首层3套及3至12层共计29套的房产。
更加令人愤慨的是,在法院查封期间,许林清拒不履行法院已生效的法律判决,非法转让以上被查封的房产。 许林清恶意欠款的老赖,卷款人间蒸发,严重侵犯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激发社会矛盾,挑战公平正义。此外,其藐视法律法规,竟敢非法转让法院查封的财物,法理无容!农民工是社会最底层的弱小群体,本应受尊重,却遭遇欠薪维权这般无奈,谁能为他们讨回合法权益呢?希望执法部门积极作为,狠狠打击“老大赖”,维护社会诚信,化解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