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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恶意砸坏民宅,派出所却不予立案,其中暗藏着怎样的隐情?

添加时间:2019-11-20 10:10:43

恶意砸坏民宅,派出所却不予


立案,其中暗藏着怎样的隐情?


檄文】


榆林派出所出警勘查现场照片


王彬接受记者采访并向笔者递交投诉材料

2019年11月4日,王彬向新闻媒体投诉。诉称,2013年9月,榆林镇开发商业街,他家的房屋被列入拆迁范畴。因为开发商和王彬没有达成协议,趁王彬夫妇外出不在家之际,开发商韩宝派购机吊起一块超重水泥构件,从他家的房顶扔下,把房顶砸了一个大窟窿。对于这种协商不成,便用卑劣手段进行威逼报复的行为,王彬便开始了漫长的投诉过程。

投诉人王彬特别提出,榆林镇派出所,几年来,一直对他人恶意砸坏房屋,不予进行案件调查,并向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谎报未接到报案记录,未发现被砸坏房屋痕迹的事件。该派出所,作为国家公安机关,欺上瞒下,其行为不仅恶劣,更有损于人民警察的光荣形象。

据投诉人王彬讲,2016年9月10日,他向兰西县纪委反映问题后,于次日的上午,便接到匿名恐吓电话。对方说,如果再纠缠此事,让报案人爆尸街头!

投诉人向派出所反映此事,派出所竟然袒护恐吓人,以“没有构成事实”为理由,不予立案侦查。作为人民公安机关,当公民生命遇到严重恐吓威胁,竟然能做出如此荒唐和不负责任的回答,实在是令人费解。

另据投诉人反映,肇事的指使者韩宝的哥哥,是时任兰西县公安局政委,名叫韩德。派出所对该案敷衍了事,迟迟不予立案侦查,欺上瞒下,不难让人们联想到是韩德有为弟弟韩宝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的嫌疑。作为人民警察,当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侵害和威胁之时,理应挺身而出,查明真相,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而该派出所的所作所为,究竟里面隐藏着怎样的玄机与猫腻?

为了核实情况,我社分别给兰西县公安局和兰西县公安局榆林派出所发出了新闻调查《公函》。11月12日,我社记者接到了来自黑龙江绥化公安局宣传处打来的电话。打电话的公安局相关领导说:“欢迎新闻媒体机构对该事件进行新闻监督。”当记者表示要前去做新闻采访调查时,公安局的相关领导又说让我社记者到全国记协开具港澳记者在内地进行新闻采访的《采访证》,方可以予以接待。从程序上讲,公安局的领导说得没错,我们不予以否认。可是开具全国记协港澳记者新闻《采访证》,是一件很麻烦、很繁琐的事情。凤凰新闻社是国际新闻媒体,该社在世界上任何国家进行新闻采访(包括采访总统和政府要员),都均不受任何限制。当然,中国内陆有自己对新闻采访的要求,我们不予以评说。凤凰新闻社采访报道了无数公安系统执法严明的正面宣传的新闻,却没有受到任何约束。很多内陆公安系统,还主动向我社荐稿。可是当我们做公安机关执法新闻监督采访时,却大门紧闭,把记者置之门外。

在给兰西县公安部门的新闻采访调查《公函》中,规定了公安部门解决问题的期限。但是,兰西县公安局的上级单位绥化市公安局在电话中,丝毫没有说出解决问题的时间,更没有表明对该案的态度。

针对此案,我社记者对中国公安大学教授靳宝兰女士进行了采访和请教。她指出:“看到了您对这个派出所发的公函,我个人觉得你做得是正确的。这样一些不负责任,对于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不给予应有保护的(公安)执法机关,我觉得是极其错误的。下面现在公安机关有些不作为——不仅仅是不作为,而且还袒护肇事者,所以就问题就更严重,我支持你这种做法。我那天见到一个邯郸公安局的一个局长,他是公安部门的英雄模范人物。他跟我讲了好几个案例,都是现在公安机关下面的事情。很多公安机关特别不像话,公安机关和黑社会勾结而在一起。”

榆林派出所迟迟不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究竟是派出所自身有问题,还是迫于上级机关的压力?记者无从得知。不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是小事。通过我社对当事人和恶意砸房事件的新闻调查,感到该案不是那么简单,希望上级领导和政府部门,能从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和保护人民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的角度出发,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彻查此案,给举报人一个交代,还社会安定一片蓝天。

我社将继续跟踪并关注此案的进展情况。

 

责任编辑 志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