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新闻社

文章标题:电子收据出现离奇手写签名 合作社回应:无效

添加时间:2019-12-27 19:17:34

电子收据出现离奇手写签名 合作社回应:无效

陈福会



近日,在东莞市凤岗镇投资建厂的深圳市民何伦仔先生向笔者讲述了一件离奇的事:今年他如往常一样向塘沥凤凰围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缴纳使用地块管理费时,竟然被告知管理费已经被他人缴纳了。而且开具的电子收据上出现了一个手写签名。对此,合作社对此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只是含糊的回应他“上面有人要求的”。这看起来像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反而让何先生感到不安,他认为缴纳管理费的人有其他目的。


1.jpg

何先生向笔者展示了合作社开具的《凤岗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据(电子)》票单,开票日期是20191024日,付款方名称处显示为:琪丰厂,后面紧跟着(袁慧敏)字样的手写签名,且名字上加盖了“塘沥股份经济联合社凤凰围分社”的公章。他告诉记者,就是这个“袁慧敏”替他工厂缴纳了管理费。记者看到,收据上清晰的打印着【电子收据 手写无效】的字样,为何合作社给他的收据上还出现手写签名并加盖公章,那么这张电子收据到底是有效还是无效呢?


2.jpg


笔者前往凤岗镇塘沥村党群服务中心询问该事件情况,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合作社电脑上存档的20191024日开具给琪丰厂的电子收据票单,并没有(袁慧敏)的名字,手写签名的票单无效,以电脑存档为准。 


4.jpg


何先生说,“袁慧敏”并非是不认识的人。自2013年至2018年间,其与袁慧敏因租用土地使用权,厂房、宿舍物权权属和厂房宿舍使用费纠纷,双方多次分别作为原告和被告,以及同为被告的角色,历经了几场诉讼官司。在产生纠纷期间,东莞市凤岗镇塘沥村村民委员会也曾出具过一份证明,声明其所经营的琪丰制品厂没有办理过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最终,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粤1973民初1158号和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18)粤19民终4965号等多份法院文书,均显示查明土地使用权属和厂房、宿舍权属归何伦仔所有,并驳回袁慧敏一方有关诉讼请求。而袁慧敏一方也早已搬离出其厂房,至此,各个权属明确清晰。如今,袁慧敏竟然为其工厂缴纳管理费,究竟出于什么目的呢?这让何先生感到非常不解。最终该事件将如何处理,记者将继续跟进。


责任编辑 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