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南塘综合市场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混乱的维权局面
【冯其怀 黄少麟】
近日,陆丰市南塘镇南塘综合市场全体商户就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陆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未经全体集资者同意,擅自贱卖房产,侵犯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以及市场承包者陈某欺行霸市,欺压商户一事进行维权向本社记者报料。
南塘综合市场是在1988年由陆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集资,向每户商户收取2000元起等进行建设的集资房,并向商户出具收款收据证明商户属南塘综合市场的集资商户。陆丰县工商局为了加快建设资金的回收,以长期租赁的方式出租市场首场商铺和摊位。但是,在这期间,出现了商户在不同时间与不同的出租方签订了不同期限的铺面租赁协议。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如此混乱的局面?
笔者根据商户们所提供的数据了解到,自2001年至2008年铺面租金是3500元一年, 2009年涨到了4500元一年,2017年涨到7000元一年,到了2018年,一年的租金涨到了12000元。商户们在市场承包者陈某的势力的威逼下,为了生计,只能忍声吞气,委曲求全,各商户签下了多种不一样价格的协议合同书。
笔者通过了解,并根据各商户的协议书发现,早在1995年1月1日,陆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与商户已签订了合同,但是陆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跟商户们所签订的合同还未到期之前,在商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1998年陆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单方面与陆丰市南塘建筑工程队签订《协议书》,以2502967元的总价格将南塘综合市场的123间商铺以租抵债给陆丰市南塘建筑工程队,期限竟然长达31年。经查实,当时的南塘建筑工程队的法人是陈某某,那陈某是以什么身份去签署这份《协议书》?又是以什么身份去取得这个市场经营管理的资格?
时间到了2018年,市场承包者陈某凭借与陆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订的《协议书》要求市场商户缴纳高额租金,否则就终止商户的承租权。在这期间,就有商户以租金过高而拒绝交费,但马上就遭到了陈某的报复,轻的则被断电断水,严重的店面直接给封了,而且有些商户还经常受到压迫、恐吓等恶劣手段骚扰。
说到这,笔者就有个疑问了,陈某的行为是什么行为?是执法?还是黑社会行为?就算是一个市场管理者或承包者,是谁给予了他这样的权力?还是在这背后,有什么力量在支撑他的肆意妄为?是相关部门不作为、无作为? 还是有某些部门与第三人同流合污非法勾结占有集体资产,威逼剥削商户,无视国法呢?
不堪于陈某欺压的商户们曾向陆丰市多个部门反馈相应情况,但至今乃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涉嫌违法犯罪进行依法查实和协调处理好南塘市场商户们的维权事情。
目前,陆丰南塘市场商户将面临失去赖以生存的商铺危机,维权无门,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只有依托媒体将事实呈现给相关部门和社会,盼望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能给南塘市场商户一个生存的机会,严格整顿南塘市场管理混乱的局面。
责任编辑 陈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