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白沙镇拆旧复垦项目涉嫌土地侵权
【苏震 编辑 摄像:苏祖冠】
近日,广东省雷州市白沙镇瑚村村委会黄渡头下村全体村民向凤凰新闻社报料称:
“雷州市白沙镇瑚村村委会黄渡头上村折旧复垦”项目,复垦所在地块138.9亩,以“黄渡头上村”名义向各级政府上报,而事实上,“黄渡头下村”有三分之二的土地使用权在里面。黄渡头下村全体村民强烈要求白沙镇政府认真核查,还其土地权属真面目,维护其土地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记者赶到实地深入调查。
首先,黄渡头下村干部代表呈上湛江市12345市民热线调查记录:雷州市白沙镇瑚村村委会黄渡头上村、黄渡头下村两村,原属同一条自然村“黄渡头”村,分为三个生产队,体制改革后拆散生产队,分称黄渡头上、下两村,原1队属下村,3队属上村,2队总人口五分之四属下村,五分之一属上村……
为尊重历史事实和法律事实,黄渡头下村村民向记者展示了两项重要证据:
其一:雷州市人民政府文件(雷府发[1994]45号《关于白沙镇黄渡头上村与下村争议来龙岭的处理决定》中载明:……各点按顺序连线为争议地分界线,界线以东的树木和土地归上村使用,界线以西的树木的下村所有(详见附图)。
其二:2005年5月20日,雷州市白沙镇人民政府给黄渡头下村出具了《证明书》:为了建筑官合线公路取土需要,破坏了黄渡头下村部分林地约50亩(雷公崁坡),白沙镇政府还给黄渡头下村赔偿了500元青苗款。(有税务发票见证)。
从有关附图、项目规划图和实地考察比对:“其一”雷州市人民政府文件裁定的黄渡头下村的土地在该项目内,即俗称的“雷祠三殿宫”林地;
“其二”白沙镇政府出具的证明,证明建筑官合线公路取土“雷公崁”坡位置面积50亩,属于黄渡头下村的,也是在该项目所在土地上。
据黄渡头下村村民反映:1、拆旧复垦项目138.9亩是由原渡头村三个生产队共享,其中一、二队土地使用权占138.9亩地的三分之二土地使用权属下村,三队占138.9亩地的三分之一土地使用权属上村。2、“雷公崁”和“上塞崁”历来是黄渡头下村的固有农用地。自生产队成立以来,“雷公崁”和“上塞崁”园地都是由黄渡头下村村民耕种总面积92.94亩,详细如下:
(1)改革开放后,一生产队分配“雷公崁”园地给黄渡头下村村民郑良边、郑良章、郑春发种植农作物,一共4亩。
(2)1979年坡园地由生产队一队种植番薯、天冬、芝麻、豆等农作物,1999年一生产队将坡园地4.7亩分给郑春发、郑仁顺种植快速林。
(3)自生产队以来“上塞崁”由黄渡下村第二生产队长期种植甘蔗,一共29.24亩。
(4)1982年在村委会书记何仕利带动下,在“雷公崁”西边种植松树5亩,2002年经黄渡头下村民小组决定将松树卖给现任书记何俊杰砍伐(人民币28500.00元)。
(5)2003年黄渡头下村将“雷公崁”坡种植快速林,2005年5月<strong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max-width: 100%;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word-wrap: b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