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村、二房东、承包商“三方”闹纠纷 租户“躺枪”遭断电
凤凰新闻社讯【记者 陈福会】
炎炎盛夏,承租了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西路北侧物业办公经商的租户们苦不堪言,自本月12日以来,租赁场地就遭到剪断电线强行停电,生产经营极为不便,租户们多次要求恢复供电无果。租户们为何遭到如此极端的对待呢?记者前往现场了解情况。
一份突如其来的《通知》 让租户陷入恐慌
2020年4月28日,石岗经济联合社在租户们经营场所内张贴了如下《通知》:“因广州峻星置业有限公司与石岗经济联合社所签订的合同即将终止。2020年5月1日由石岗经济联合社接管该合同地块和物业。现有租户如需继续租用,请于2020年4月3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石岗村委二楼物业组登记备案,如逾期不作登记备案,请于2020年5月5日前自行搬离”。
这份《通知》让租户们感到莫名其妙,与他们签订租赁合同的明明是明锋(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锋公司”),石岗经济联合社跟广州峻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峻星公司)解约为什么要他们搬离呢?租户们纷纷表示,他们与明锋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还未到期,石岗村发通知让他们短时间内搬离或者跟村委再签合约没有道理,业主与承包商们的纠纷不应转嫁到租户们身上,让租户承担本不该有的责任。“今年由于疫情的原因都推迟了复工复产,经济本身就不景气,自6月12日以来租赁场所还被强行断电,更是妨碍了生产经营,让我们雪上加霜。出租方明锋公司虽然第一时间给我们配备了发电机,但仍然不能根本解决问题。”一些租户抱怨道。
明锋公司:我也是受害人之一
在现场,明锋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先生接受了记者采访,称他们公司也是受害人之一。原来,明锋公司不仅向峻星公司承包整栋物业作为“第三房东”向外出租场地,还作为租户在该场地办公,目前同样承受着被违约、清场和断电的困扰。丁先生告诉记者,2018年9月,明锋公司与峻星公司达成口头协议,由明锋公司改造并承租白云区黄石街黄石西路北侧物业,双方约定,租赁期限自入场之日起,至政府发布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届满之日止。承租该物业后,明锋公司分三次共计投入了200多万元,用于该物业的装修和改造。
改造完毕后,除自己使用部分物业外,其他物业已全部分租给九家公司,并依法签订了租赁合同。但没想到,在政府未对该场地进行征收、租赁期限尚未届满,明锋公司也不存在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行为的情况下,峻星公司单方面违约向明锋公司发出《清场通知书》,并采取剪电线断电等恶劣手段,逼迫他与租户们搬离,达到收回物业的目的。他表示峻星公司的做法已经给明锋公司及租户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峻星公司不但违约在先,在我司未按照其通知要求返还物业的情况下,该司的黎总还于5月11日带领3名不明身份的社会人员,对我司的租户逐个进行威胁恐吓,要求租户立即与我司解除租赁合同,否则将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由此产生的后果全部由租户承担。黎总与3名社会人员上门干扰租户的行为被监控记录下来,不少租户当即报警,我也多次拨打110报案,但不知为何当日并没有警方出警。”丁先生说道。
何时能恢复供电?
对于明峰公司、峻星公司和石岗经济联合社三方的矛盾,租户们表示不想过多了解,只盼望能快速解决眼下的断电问题,并在获得违约经济补偿后,石岗经济联合社能给出合理的时间让他们搬离出场地。而明锋公司则认为,峻星公司必须承担违约责任,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其才有能力偿还租户的经济损失,并协助交付场地。
昨日下午,明锋公司再次向该物业业主方白云区黄石街石岗经济联合社请求恢复供电,但未得到满意答复。何时能恢复供电,租户们是否会遭遇到强行清场?事件进展,记者将继续关注。
凤凰新闻社【责任编辑 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