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下的迷案
——大庆市萨尔图法院一纸判决书暗藏了什么玄机?
凤凰新闻社讯【记者 檄文】
【记者综述】
法院,应该是正义的使者,人民利益的守护神!可是,大庆市萨尔图人民法院某法官,在一桩经济诉讼案中,却充当了别有用心之人的幕后支持者,造成了长达十几年的冤案。面对诉求人姜秀霞老人的哭诉,记者无言以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件,请看如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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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5日,记者接到了黑龙江省绥化安达市饮食服务公司退休职工姜秀霞女士的诉求。
该女士诉称于1995年,她搜肠刮肚,四处讨借,筹集了85万元(购买价55万元,装修30万元)购买大庆市五排公路最繁华的地段的临街商铺房600余平方米(法院认定面积),建成金城园大酒店。1997年6月,因资金紧张,姜秀霞向大庆市萨尔图区个体私营者资金互助会借现金20万元,以大酒店做抵押担保,期限至1998年12月28日,借款到期后,姜秀霞女士因资金短缺,未能及时还款。1999年6月1日大庆市萨尔图区个体私营业者资金互助金向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申请支付并要求姜秀霞女士给付本金及利息244800元,同年6月21日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下发了(99)号民营字第27号支付令。遂后,法院强制执行,姜秀霞女士在强制执行中于2000年3月20日还款2万元。在执行过程中担保物金成园大酒店已租给泰明洗车修理厂李汉臣,每年租金5.5万元。而后,法院同姜秀霞、泰明汽车修理厂的厂长李汉臣三方达成协议,此租金抵付姜秀霞欠款,时间从2002年6月26日至2003年6月26日租金5.5万元,2003年6月26日至2003年12月26日6个月又抵租金2.75万元。2003年6月25日萨区个体私营者互助会又与泰明汽车厂签署了一份收取房屋租金的酒店租赁协议书。时间是2003年6月26日到2004年6月25日。租金由5.5万元变成了3万元,其中的2.5万元,被他人现已回扣,个体互助会还以每年5.5万元的价格收账。到了2004年3月4日姜秀霞在还款的有效期限内,被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给拘留了。被拘留的理由是:被执行人姜秀霞拒不履行给付义务。
姜秀霞女士诉称,她跟工商局个协互助会约定的还款日期截止为2004年6月27日。还款截止日期未到,法院下令拘留当事人,是违法操作。
在这期间,工商局个协互助会的法律顾问于长利找到姜女士,劝姜女士以16万元的低价,将酒店卖掉。并表示,如果同意,她欠工商局的7万元也不要了,总价达23万元。
可姜女士买房子加装修共计85万元,打井、修院墙、盖宿舍、修水泥院、修路等,共计花费近150多万,让她16万元卖掉,她觉得这种交易很不公平,没有答应。然而不久,大庆市萨尔图区法院竟然以姜女士欠款7万元为由,单方面决定,把她的价值150万元的宾馆,以16.47万元的低价,拍卖给了承包人李汉臣。整个过程,完全暗箱操作,没有通过姜女士,也没有进行资产评估。
事件发生后,姜秀霞女士有冤无处诉,有状无门告,干吃哑巴亏。到了2012年姜秀霞又上访于黑龙江省人大,事情才有了转机。省人大发函至大庆人大,大庆人大至萨区人大,于2014年5月13日经省人大、市人大、区人大、萨区法院开协调会,把被李汉臣强占了11年后,法院又让姜秀霞花16.47万元,才赎回了属于自己的房产。而对李汉臣经营11年之久的金城园酒店租金总额115万元(租金60.5万元,每年递增5万元)之事,却杳无音信,无人问津。法院的违法判决,没人过问。
姜秀霞女士向记者哭诉,郎朗乾坤,昭昭天日,萨区法院该案法官,竟然暗中支持承包人李汉臣,非法霸占属于自己的酒店房产11年之久,拖欠115万元租金不付,给姜秀霞女士一家,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不算,还致使姜秀霞女士的丈夫吴涛因此事积郁成疾,得了脑血栓。
律师认为,法院非法居留姜秀霞女士,必须给予居留期间的行政赔偿,赔偿金额为资金3万元(20倍),并赔礼道歉,依法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法院人为地制作冤假错案,致使姜秀霞的丈夫吴涛因其着急上火而得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应赔偿等费11万元,护理费48万元;霸占酒店11年,李汉臣必须支付酒店租金115万元。综上所述,请求赔偿总计171万。
通过新闻调查,记者感到姜秀霞女士的案子,隐藏了似乎不为人知,但又是人皆知的玄机。俗话说得好,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纸是永远包不住火的,希望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和纠正此案,还蒙冤者一个公正。
本社将持续关注此案动态。
责任编辑 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