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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广东遂溪:村民占用农用地违法建楼,国土部门多次阻止未果

添加时间:2020-11-15 20:21:26

广东遂溪:村民占用农用地违法建楼,国土部门多次阻止未果

苏震】

      近日,遂溪县江洪镇英楼塘村村民报料称:江洪镇挟仔村有十户村民强行在有争议的耕地、林地上违法建房,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既然是争议地,双方为什么不保持土地现状?既然是耕地、林地,怎么可以不报批,竟敢明目张胆的建房呢?



      带着这些疑惑,记者前往实地调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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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村民的指引下,记者在现场看到:群众所指的一片林地己建筑了房屋有十几栋,有的已经建好住人,有的刚刚搭建框架。据村民们反映,该土地己与侠仔村争议三十多年,属争议的涉案土地有两块(简称一号地、二号地)。一号地称“北边坡”,又称谷场尾。其四至为,东至往墩房村牛车路,南至盐灶至姑寮公路,西至大路小学林木及牛车路,面积约52亩。


      二号地称“车路园”,其四至为,东至挟仔村耕地,南至英楼塘村林地,西至英楼塘村林地,北至盐灶往姑寮公路,面积约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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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这两块争议土地,让英楼塘和挟仔两村纠纷三十多年,从村斗、诽谤诋毁、打官司、到反目成仇不相往来,整整三十多年了,耗尽了两村大量财力、物力,让人无限伤感悲怆!

       根据英楼塘村村民反映:争议地的北边坡和车路园两块土地一直都是他们村的集体土地,祖辈以来,他们都在北边坡种植农作物,70年代,因地荒贫瘦,又改种树木。至今仍然留有大量树木为证。1991年11月16日,挟仔村一村民为了在公路傍开档口做生意,曾与英楼塘村签订《借地契约》,英楼塘村同意借姑盐公路北边50平方土地给挟仔村一村民做临时商铺卖油及杂货,并声明如有障碍英楼塘村建设必须随时搬迁。另外,车路园上有英楼塘村的祖庙,该祖庙已有300多年历史,神堂一直由英楼塘村村民供奉拜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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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楼塘村村长何小悦痛心疾首的向记者诉说:今年10月8日,挟仔村民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偷砍我村大约20亩树木,村民已经报警但政府相关部门到目前为止未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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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挟仔村说这二块争议地是他们村的,村民任意建楼是他们的自由,挟仔村说争议地是他们的,依据是:遂溪县人民政府1991年8月8日(遂府[1991]37号)《关于英楼塘村与挟仔村争议土地的处理决定》,决定两块土地所有权归国家,由挟仔村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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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英楼塘村并不认可这份法律文书,理由是:遂溪县人民政府作出这份决定后,未向英楼塘村送达,未告知相关权利和义务,英楼村没有人知道这个裁决。直到2019年才获知这份己下达了二十八年的法律文字。英楼塘村发现这份决定书后,第一时间向湛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20年2月11日,湛江市人民政府依法了撤销遂府[1991]37号《关于英楼塘村与挟仔村争议土地的处理决定》。要求遂溪县人民政府重新作出裁决。



      可是,遂溪县人民政府对这一争议土地,一直未做出裁定并确权办证,以致两村多年争议不断。记者又到江洪镇人民政府了解,获知这两村的纠纷争议政府部门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当地镇政府历届领导都出面协调,并约谈两村村长及元老,甚至到挟仔村约谈这十多户违建家属人员,与他们讲政策,言道理,但都没效果。这届镇政府领导无奈地表示,既然协调之路行不通,只能走法律途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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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侠仔村十户违建问题,记者又致电遂溪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黄晓章队长。黄队长表示:挟仔村十户违建问题,我们遂溪国土资源局已经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局执法部门也现场取证,并按程序立案移交法院。


       可是,挟仔村有的村民仍不顾矛盾激化, 不遵守“凡属争议土地应保留土地现状,保存土地上证物”的这一法律规定,仍然在这块争议地上建楼建房。遂溪县国土局、江洪镇人民政府现场劝阻也不理睬,仍然我行我素,继续建设楼房,从而挑起了一次又一次矛盾激化。引发了两村群众互相冲击,打架,令人痛心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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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权才能拥有使用。现在,记者就真的想不明白了,既然1991年,遂溪县人民政府确权此争议地属挟仔村所有的,为什么挟仔村不叫遂溪县政府确权后,办证划定这块地归属挟仔村所有呢?既然英楼塘村提起行政复议的申请了,而且此案正在进行中,己上诉到省高院,挟仔村为什么不等待判决下达,遂溪县人民政府办理了土地权属证,而是如此猖狂建楼房呢?退一万步,就是这块林地属挟仔村的,建楼房时,为什么不办理林地转换建设用地权属,也不到国土部门申请建房办证呢?而是明目张胆的在林地上建楼呢?究竟是谁有理,谁无理?谁在依法,谁在盲目践踏法律,破坏政府的公信力呢?对于此问题,记者将继续跟进,用法律这把利剑,厘清这个迷团,破冰之旅才刚刚开始!

 

责任编辑 陈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