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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打黑除恶:该打谁,该除谁? 谁才黑,谁更恶?

添加时间:2022-05-25 18:46:05

打黑除恶:该打谁,该除谁?


谁才黑,谁更恶?


——绥化市的安达市公安局局长郭宝庆刑讯逼供,王兴邦被蒙冤入狱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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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举国上下,轰轰烈烈的“打黑除恶”斗争,收获甚多。但是,通过这场斗争,我们不难看出,所有的罪大恶极的黑恶势力背后,都有政府、公检法不法官员参与其中。他们接受贿赂,泯灭良心,为黑恶势力撑腰庇护。这些不法官员,违背党的组织原则,违背职业道德,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拿着人民的俸禄,暗中与人民为敌,制造大量冤假错案。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的下场,最终同黑恶势力一样悲惨。我们在呼唤正义到来之际,更希望看到“打黑除恶”斗争,取得圆满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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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新闻社【记者 程万民 王敏 刘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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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2日黑龙江省绥化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布绥化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安达市公安局局长郭宝庆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随着这个晴天霹雷炸响,一个曾经在绥化市扫黑除恶战斗中叱咤风云的人物应声倒下,一向以心狠手辣著称,在公安战线上做恶多年,靠刑讯逼供制造冤假错案来取得政绩的暴徒被绳之以法,百姓无不称快,绥化市、安达市的大街小巷、曾被郭宝庆残害的百姓拉起了横幅、放起了鞭炮以示庆贺,正义会迟到,但终究不会缺席,到底谁是黑?谁是恶?相信绥化市检察院相关专案组会查个水落石出,给百姓一个交代。郭宝庆借扫黑除恶之名犯下了一个又一个滔天罪行,其中王兴邦就是这次借扫黑除恶之名的受害者,其被绥化安达市公安局长郭宝庆、经侦大队长于海生等警察采取刑讯逼供的手段,致伤致残,蒙冤入狱。

王兴邦入狱后, 他年迈的老父亲王栋良为儿子到处申冤,向各级相关部门寄出上百封控告信,均泥牛入海,杳无音信。最近向我社发出诉求,反映他的儿子被绥化市下辖的安达市公安局刑讯逼供、蒙冤入狱的经过。

当年安达市建筑行业方兴未艾,王兴邦也随之把商用混凝土生意做的如火如荼,安达市公安局局长郭宝庆与市委书记刘淑芬(已判刑)的弟弟官商勾结从中渔利,为刘淑芬弟弟搞建筑行业垄断充当保护伞,不择手段打压、排挤王兴邦的商混生意,采取更换开发商、建筑商法人等方式恶意逃避债务,先后拖欠永邦商混公司债务高达4500万元人民币拒不给付,在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被逼无奈的王兴邦在2019年6月向中央十四督导组实名举报安达市公安局局长郭宝庆的违法行径,没想到等来的是相关网站公开为郭宝庆澄清洗白。更不可思议的是,举报不到一个月就遭到郭宝庆的疯狂报复,郭宝庆利用手中的强权在7月12日,竟公然将王兴邦及12名员工以莫须有的罪名无辜拘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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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兴邦和12名员工被无辜拘押后,  以郭宝庆为首的、以经侦大队长于海生主办的,成立了7.11专案组,挖空心思寻找王兴邦犯罪证据无果,只能拿2012年~2014年两次堵工地大门要钱事件说事,具体经过是当年安达圣景国际、御景豪庭两个工地,因长期违约拖欠永邦商混材料款高达4500万元人民币拒不给付,导致永邦公司原材料进不来,职工工资发不出去,而两家工地却重新改换门庭继续施工,实在气不过的工人被迫用商混车封堵该工地大门,这本是一起正常的经济合同纠纷事件,况且当年工地报警,属地派出所出警将堵门的司机拘留并罚款,经过调解永邦公司通过正常法律途径诉讼得到了两级法院的生效判决。7.11专案组却利用这次事件旧事重提、强加罪名打击报复王兴邦。

以安达市公安局局长郭宝庆、于海生、杨大兴、张亮等警察成立的专案组,为达到打击报复、陷害王兴邦的目的,对丛再宗、濮安聪、李庆国等12名员工采取体罚、恐吓、毒打等手段,并强迫他们把事先准备好的笔录内容背下来,提审的时候,按照背下来的去回答,稍有不从就是一顿毒打,迫使12名员工共同指认王兴邦犯罪。




身陷囹圄的王兴邦被刑讯逼供程度更是惨不忍睹,刑讯手段可谓是多种多样,以三班倒的方式,每班4人轮流用刑折磨。先用手铐从后背铐上,然后将人吊起来用脚踹,用细塑料管抽打,用一堆电棍轮流电击,扒光衣服浇凉水吹冷风,脚踢裆部;臀部着地将双腿担到座椅背上重力下压,往嘴、鼻灌芥末油,然后用塑料袋套头,饿三天两夜不给水喝、不给饭吃等残忍酷刑。每次用刑下来整个人被打的体无完肤不成样子,手铐卡进肉里留下伤疤如同手镯,耳膜被打穿孔听不见声音,脚趾甲被打脱落,脚肿得像烤熟的猪蹄,小便被踢肿大排尿困难带血,因长时间灌芥末油和电击导致呼吸困难,胸部一直隐隐作痛,尾椎骨长时间着地导致骨折,更是不能平躺和坐着,吃饭都是狱友喂才能勉强吃几口,每次大小便也是狱友搀扶着站着解决,王兴邦被电击时穿的裤子被击的全是密密麻麻的小洞(有实物为证),若不是狱友邢连海、闫清泉、杨树合等人悉心照料及王兴邦的强烈求生欲望,恐怕是被打死的第二个刘洋(501案件,酷刑直接导致2人死亡,数十人伤残),残忍程度堪比当年的渣滓洞。身为局长的郭宝庆为泄私愤像土匪一样,边打边喊:给我往死里整,经侦大队长于海生更是叫嚣:谁是黑社会?我们才是共产党养的黑社会!到了这里铁都能变成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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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公安局用刑手段残忍、伎俩狞恶,公安机关有明确规定:提审犯人要在看守所进行,郭宝庆为达到刑讯逼供的目的,以指认现场为名先后四次把王兴邦押到一个公安局所谓的办公区域没有监控的小屋子里进行刑讯逼供,逼供时间如下:

第一次刑讯时间:2019.7.11晚9点~13日凌晨1点,长达20多个小时。

第二次刑讯时间:2019.7.24上午9点~26日中午12点,长达50多个小时。

第三次刑讯时间:

2019.9.15上午9点~下午4点半,长达8个多小时。2019年10月15日拘押到明水县看守所。

第四次是把王兴邦从明水县看守所押回安达市。刑讯时间是:

 2019.10.26上午9点~28日晚11点,刑讯时间长达60多个小时。每次提审、刑讯后路过员工监舍时,他的员工鲍青华、刘涛等人看见被折磨的遍体鳞伤的王兴邦都忍不住堕泪。

安达市公安局局长郭宝庆借扫黑除恶之名,行打击报复之实,凭借手中权势捏造罪名。在安达市委书记刘淑芬和公安局长郭宝庆的联手操纵下,最终以强迫交易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判令王兴邦有期徒刑20年,其他12名员工被判1--5年不等的刑期。

北京华秀律师事务所律师贺现理、郑亚辉认为:《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靠暴力、威胁等方法获取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应当予以排除。本案王兴邦和12名员工在侦查阶段受到严重的刑讯逼供,他们的口供应该排除,不应该做为量刑的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规定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不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特征,或者因本人及近亲属的婚恋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劳动纠纷、合法债务纠纷而引起以及其他确属事出有因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应作为恶势力案件处理。王兴邦及12名员工事件所涉嫌的犯罪事实都是事出有因,是由民事、经济纠纷引起的,是王兴邦及12名员工的民事权利受到一定的侵害的情况下采取的救济行为,这些救济行为不具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特征,故不应作为恶势力案件处理。

笔者认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是恶势力区别于普通共同犯罪团伙的重要标志。而永邦商混公司自2011年成立以来截止2019年7月员工被抓,一直在合法有序经营,除了2012至2014年两次要钱堵门事件外再没有任何民事纠纷,退一万步讲,哪有恶势力连自己的货款都要不回来,被逼的四处呼吁上访维权,这符合逻辑吗?本案自始至终没有举报人,没有受害人,这具备恶势力特征吗?然而郭宝庆为了打击报复王兴邦的举报,借国家扫黑除恶之机,巩固手中的权势,采取刑讯逼供的手段,致伤致残,编造假证,罗列罪名使王兴邦蒙冤入狱,那么到底谁恶?希望黑龙江省绥化市相关部门彻查此案,还冤者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原本的面目

有关此案的进展情况,本社将持续关注,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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