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推进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创新性发展研究》
宋才发
凤凰新闻社讯
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取得革命和建设成功的“最大法宝”,是党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得出的规律性认识。“两个结合”是传统文化创新发展的内在动力,为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创新性发展提供了契机。“第二个结合”是中国又一次的思想解放。“第二个结合”让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现代的,未来需要以“第二个结合”为科学指南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第二个结合”铸就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提升了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创新性发展的思想方法,增强了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推进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创新性发展的现实路径是:建构科学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建构中国独立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建构中国独立自主的知识产权体系,构建自主的中华文明对外传播体系。全国中文核心期刊、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综合评价AMI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3期,发表宋才发教授《推进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创新性发展研究》论文。《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主编李俊杰,执行主编冯雪红,论文责任编辑马明德。
标准参考文献:宋才发.推进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创新性发展研究[J].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24(3):123-132.
宋才发教授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二级教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民委首届有突出贡献专家。广西民族大学特聘“相思湖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内蒙古财经大学特聘教授。
推进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创新性发展研究
宋才发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基础和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和全体人民的灵魂和旗帜。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6月召开的“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对马克思主义的“两个结合”进行了深入系统地阐释,称“两个结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取得革命和建设成功的“最大法宝”,并且把“第二个结合”定位为“又一次的思想解放”。之所以如此,就因为党在团结带领全体人民进行不断实践探索的过程中,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新飞跃,促使“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对于思想解放的精神追求。
一、“两个结合”为传统法律文化创新性发展提供契机
(一)“两个结合”是执政党取得成功的最大法宝
实现传统法律文化创新性发展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原则。文化与文明是一对含义密切相关、相辅相成的概念。文化是文明的坚实基础,具有形成和塑造文明的基础性作用和功能。中华文明从本质上决定了中华文化的存在条件与发展方式,文明的“一统”决定了文化的“一体”。即是说,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统一性”,中华文明的统一性是由中国历史形成和决定的。自秦始皇建立秦朝肇始,中华文化就从多源文化走向封建一体的中华文明,其后中华文明又从一体封建国家制度走向内地郡县、边地封建并存的格局,分水岭就是春秋战国时期,这正是中华文明的轴心时代。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天下一统的“大一统”历史传统,逐渐发展演变为多元一体的发展格局,创新性地决定了中华民族勇于接受新事物的无畏品格。坚持“革故鼎新”和“改革开放”,总体上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常态。譬如,秦始皇嬴政推行的“郡县制”改革,就持续深刻地影响了中国2000多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国古代诸多“重大变法”以及当代诸多改革开放实践,都蕴含着中华民族“守正不守旧、尊古不复古”的善变进取精神,这也正是中华文明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鲜明体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景,而且是现时代极为重要而现实的重大战略,正如习近平所指出,我们最为接近、最有信心和能力实现这个目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推进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新性发展,不仅需要深入挖掘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而且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在坚持“守正创新”的前提下,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强调坚持“守正创新”的原则,说到底就是要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文化的领导权,始终坚定党的文化自信,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促进文明交流互鉴,构建中国话语体系和中国叙事体系,自觉地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从一定意义上说,“守正”是党的文化自信的根本,“守正”的动机和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达到和实现“创新”。因而推进传统法律文化创新性发展,必须自觉做到“学古不泥古、破法不悖法”,这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实现创新性发展的基本方向。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历来重视“革故鼎新”“与时俱进”的改革创新精神,在批判地继承传统文化中内蕴价值理念与精神品格,创造性继承和创新性发展,是当下和未来对待传统法律文化最求真务实的态度和做法。“创造性继承”与“批判性继承”两者在本质上是相通的,因为即使是进行创新性发展工作,也同样需要借助批判继承法来选择和确立可继承的对象,继承终究只能是局部性的继承。无论是“创造性继承”还是“创新性发展”,都需要以人类共同价值为标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针对其进行检验。所以,习近平地指出,历史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表明,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际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结合,“是我们取得成功的最大法宝”。
(二)“第二个结合”是执政党又一次的思想解放
必须深刻理解“两个结合”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旗帜鲜明地指出,“如果没有中华五千年文明,哪里有什么中国特色?如果不是中国特色,哪有我们今天这么成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是我们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得出的规律性认识”。习近平在阐释“两个结合”的时候明确强调,我们无论是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还是在这里(指“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所说的“两个结合”,绝对不是把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硬凑合在一起,“结合”的前提条件只能是、也必须是彼此的相互契合。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间的关系看,尽管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是西欧的德国人而不是亚洲的中国人;也尽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者之间既无“同根”的关系,也无“同源”的关系。但由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是被实践证明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因而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思想理论基础,是中国革命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指导思想。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间,实质上是一种领导和被领导、指引和被指引的相互契合关系。再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之间的关系看,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间,事实上也存在着高度的契合性。譬如,内藴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系之中的“天下为公”“讲信修睦”,作为几千年封建社会形成的社会理念与价值追求,它就与共产主义社会低级阶段的理想信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信念具有一定的相通性、相融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民为邦本”“为政以德”的普遍社会治理观念,就与当下普遍提倡和推行的“以民为本”“人民至上”的政治观念相通融;内涵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革故鼎新”“自强不息”等,就与中国共产党人的勇于担当精神、革命精神相契合、相融合。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习近平才深刻地指出,中国共产党既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忠实践行者,又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继承者。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这种“相结合”,绝对不是一般的“物理反应”,更不是搞简单地“拼盘”式的合并,而是彼此之间的互相依存、互相成就,“造就了一个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一方面,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广泛传播,促使马克思主义在传播遐迩的同时,在中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有力地推动了中华文明的生命更新和现代转型。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以主人翁的姿态欢迎马克思主义,真诚地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鲜活中国元素,充实到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里面去并使之融为一体,推动马克思主义不断实现中国化、时代化的新飞跃,成为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事求是地说,“第一个结合”促使作为党的理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使之成为富有中国特色的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更好地发挥指引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稳健发展的指导思想作用。“第二个结合” 给马克思主义本身原有的理论体系,增添了更多切合中国实际的鲜活元素,促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实现中国化、时代化和现代化诸多方面更具生命活力。“两个结合”从根本上筑牢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根基,中国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与苏联、东欧的社会主义不一样?关键就在于有“中国特色”和鲜明的时代个性。“中国特色”的关键,又在于执政党自觉地、真实地实现了“两个结合”。在过去的几百年时间里,西方资本主义文化在面对其他不发达国家传统文化的时候,要么进行征服、要么坚持同化,赤裸裸地把西方文化当作是唯我独尊的世界文化。执政党对“第二个结合”持续不断地探索过程,充分彰显了党对于思想解放的精神追求。这种持续不断地探索、实践过程,本质上就是一个不断地提高党的理论自觉,持续地推进思想大解放的过程。“第二个结合”的深刻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不仅在于它带来了“又一次的思想解放”,而且在于彻底破除“现代文明就是西方文明”神话迷信的同时,进一步推动了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在挺立文化主体性的基础上筑牢了理论创新发展的根基。可以说这“两个结合”,创造性地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发展道路,揭示并彰显了党在新时代推动理论创新和文化繁荣的规律性。
(三)“两个结合”是传统文化创新发展的内在动力
坚持“两个结合”是推进传统文化创新发展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早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重要讲话中,就完整地提出了“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理论观点。随后他又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了这“两个结合”的重大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并且对“第一个结合”和“第二个结合”的基本内涵,分别从概念和理论上进行了具体地阐释。在随后不久的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他再一次对“两个结合”的价值地位、内在机理等内容,进行了具体地、系统地科学表述,为持续推进思想解放奠定了思维方式上的坚实基础。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人类文明新形态之所以“新”,就因为它是世界现代化文明发展史上,首例突破西方文明发展模式、独立自主的现代文明形态,即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独立自主的现代文明具有随着时空的不断发展变化,而不断地实现创新发展的能力,具有强大的时代生命力、进取精神和无畏品格。从这个意义上说,“第二个结合”获得成功,确实起到了巨大的文化祛魅的作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为中国共产党提供了生生不息的自我革命动力之源,“两个结合”为传统文化创新发展提供了持续不断的内生动力。马克思恩格斯早在资本主义处于上升时期就坚信不疑地指出,未来的共同体社会“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无产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还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根植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中国共产党,从来就“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新型政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百年大党管党治党实际的有机结合,这是中国共产党敢于刀刃向内重要实践的力量源泉,也是执政党坚决扫除一切消极腐败现象,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自我革命的勇气之源、底气所在,更是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所在。中国共产党在坚持科学真理与优秀传统文化的互动中,练就了“自我革命”这个“绝世武功”,破解了“自我监督”这个国家治理的“哥德巴赫猜想”,既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赋予了更多的现代化标识,也充实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文化生命。坚守马克思主义的魂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脉,是理论创新的基础和前提、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一定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自我革命因素的结合,不仅是传统文化创新发展的内在动力,而且是习近平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丰厚沃土。
二、以“第二个结合”为科学指南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一)“第二个结合”铸就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
现代化是任何一个民族都无法避免的历史使命。世界的现代性,结束了以往地域性的历史抑或民族性的历史,使之成为整个世界历史的一个组成部分。诚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所说:“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使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一句话,在人类现代化这个世界历史的大潮中,任何一个民族都将不可避免地被卷入到历史性的进程之中。现代化对于古老而文明的中国来说,同样是一种不可避免的普遍性。但是这种普遍性的实际展开方式,只有通过依循中国国情而来的具体化,才会具有它真正的现实性和时代性。中国整个现代化的实际进程,意味着现代化的使命与中国特定的社会条件、历史环境和文化传统的有机结合,意味着现代化的普遍性在中国的个别性中获得充分地具体化。这就决定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必定要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化,依其本质来说就是中国式现代化。由于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连续性和统一性,中华传统文化具有罕见的独特性和坚韧性,从而使得它被称为一个“伟大的、独特的例外”。习近平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继承和创新的有机统一,凝结着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历程中,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实践经验,凝聚着全党的高度共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拓展了赓续中华文脉的具体路径。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凝聚磅礴力量,未来需要进一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新性发展,更好地发挥其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的统领和指引作用。文明形态历来是以一定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力水平为支撑的社会形态及其发展状态,这个文明形态的特征无论是西方现代文明,还是中国式现代文明概无两样。中国共产党所选择和践行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康庄大道,也是孕育和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理论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物质基础和实践载体,人类文明新形态则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文明升华,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涵的新型的中华文明。从一定意义上说,是“第二个结合”催生和造就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性实践的转折点,已经到达并且决定性地获得了它的自我主张时,其学术上抑或文化上的相应转折,也就不可避免地随即发生。当下和未来我们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时代价值和精神力量,更好地促使中华文化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中,绽放出新时代更加夺目的光彩。站在新时代新阶段新的历史起点上,创造性地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话语体系,既需要不断地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历史进程,不断地吸纳人类文明成果为我所用;又需要进一步激发中华传统文化自身的旺盛生命力,进一步激活中华传统文化的内生动力。因此,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实现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的背景下,就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基本性质来说,已经不再只是具有一些中国元素、中国色彩或中国内容而已,而是彻底地摆脱了中国人的“学徒状态”,并且获得了自我主张的哲学社会科学。这样的自我主张在现代文明的整体性上,就意味着独立自主的文化精神。
(二)融合“第二个结合”提升创新性发展的思想方法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传承和发展的根本。在未来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一旦丢掉了优秀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无异于自我割断了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和精神命脉。只有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才能从根本上促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适应新的时代语境,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实践。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崇尚“和而不同”的和合文化,践行“天下大同”“协和万邦”的古老而友善的民族。中华民族历来主动与域外民族就货物贸易进行交往交流,虚心学习别的国家和民族生产生活中的长处和经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发展阶段,中华民族的始祖和开疆辟土的先贤们,就义无反顾地与域外先进的民族文化进行交往交流交融。不仅谱写了中华民族历史上“万里驼铃万里波”的丝路长歌,而且造就了“万国衣冠会长安”的盛唐景象,形成了“梯航万国海相通”的宋元格局。譬如,在我国古代知名度极高的《穆天子传》这部古书中,就以娓娓道来的叙事传记方式,记载了公元前10世纪周穆王与西王母二人,有幸在瑶池相会的生动故事。《穆天子传》载有周穆王因周游列国而遇见西王母,二人彼此酬答,相互分享;彼此馈赠,美美与共。“吉日甲子,天子宾于西王母,乃执白圭玄璧以见西王母。”西王母为天子谣曰:“白云在天,山陵自出,道里悠远,山川间之。将之无死,尚能复来。”天子答曰:“予归东土,和治诸夏,万民平均,吾顾见汝。”现代史学研究专家们普遍认为,这是出访西方国家的第一位古代“中国元首”。他从中原出发远达中亚地区,不但破天荒地会见了西王母娘娘,而且以中国的丝绸作为国礼赠送给到访的中亚国家和地区。这是有关中国陆路“丝绸西传”最早的文字记载,反映和揭示了中国人向西寻梦、渴望文明交流互鉴的基本史实。倒过来看,中西方之间通过文明交流互鉴,又成为推动人类文明进步,促进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新时代我国对外改革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尤其是从古代开放和封闭的历史兴衰中得到启迪,“一带一路”倡议得到沿线国家的广泛赞同和积极参与,已经由“陆路丝绸之路”延伸到了“海上丝绸之路”。中国这艘满载着优秀传统文化的“和谐号”远洋巨轮,正沿着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视察广西时指引的“向海发展”“向海经济”“向海图强”的目标远航。未来要进一步融合“第二个结合”,开拓创新性发展的思路,彻底打破封闭僵化的思维模式和思维定势,深入挖掘和阐发其新的时代价值与意义。“中华法系”作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科学凝结和高度概括,远远不只是涵盖我国古老的历史传统和法律文化,中华法系的发展、演进从来就没有终止过,中华民族在法治道路上的创新发展也从来没有停止过。中华法系是世代中华民族法治精神的结晶,有许多具有普遍价值的思想和理念,未来需要进一步弘扬传承和创新发展。当下和未来我们对“中华法系”传统法律资源的深入挖掘,绝对不是为了复古过去,而是要探寻法治传统与现实法治的契合点,辨明中华民族法治发展的未来方向,因势利导地推进中华法治文明在新时代的创造性转化,使之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创新性发展之源。习近平带领全体人民开发“中华法系”的宝库资源,弘扬、挖掘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并且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从而使古老的中华法治文明焕发出新的生命力。我国的法治现代化进程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中华法系发展的新阶段。
(三)遵循“第二个结合” 增强中华传统文化的影响力
系统挖掘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根基和命脉的当代价值。中华文明与世界文明之间的关系和发展轨迹是:因中华传统文化的多样性、多彩性而相互交流,因文化文明的相互交流而彼此互鉴,因文化文明的交流互鉴而竞相发展。千百年来积淀的中华民族的“集体记忆”,是整个人类记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人类共同价值奠定了重要基础。譬如,中国儒家伦理道德所尊崇和追求的“仁、义、礼、智、信”,就从价值体系上奠定了封建社会人性良善的思想观念和道德价值评价标准。这些人性良善的思想观念和道德价值评价标准,既能调节、制约个体的欲望与理性,也能规范个体与他者的人伦关系,还关涉到封建君王的“民本”政治基础。追求认知性的真理是人类共同的价值,未来需要不断地扩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对外传播渠道和辐射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所以蕴含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就因为它具有文明交流互鉴的价值、前提和动力,能够体现和彰显文明交流互鉴的一般规律。又譬如,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汉武帝派遣张骞作为使者出使西域,试图联合西域各国共同抗击匈奴。当时的西汉“政治外交家”张骞,于公元前138年和前119年两次“出使西域”,向当时的西域地区传播了中华文化和中华文明,并且成功地开辟了从中国通往西域的“丝绸之路”。唐代是中国历史上对外交往交流的活跃期,促进了中华文化远播世界。文化交流是21世纪人类社会全面发展的主导原则,是一种理解世界未来发展的新范式。中华文化在人类文明跃升的文化基础竞争中,以何种文化观念和文化价值赢得广泛认同,将直接关乎中国文明型崛起的国际认可度与文化价值的感召力。我国未来要继续秉持开放包容的胸怀,更加积极主动地学习借鉴人类创造的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坚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不断深化中外文明交流互鉴,让一切文明的精华造福当今、造福人类。“第二个结合”作为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组成部分,是对中华文明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为推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提供了科学遵循与思想路径。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需要遵循“第二个结合”增强中华传统文化影响力,明确“第二个结合”所处的中国式现代化历史方位与时代底色,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论互释与时代融合,在相互“结合”中形成新的文化有机体,铸就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作为在“结合”过程中不断构建、巩固的思想成果,拓展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发展,并且在“第二个结合”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理论中介作用,持续深化对科学社会主义与中华文明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第二个结合”赋予了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思想内容,明确了转化与发展的主体和要求;在创新性发展与融合性发展的关系中,着力提升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历史自觉性与文化主体性,增强思想阐释力的历史性与科学性。未来要遵循“第二个结合”增强中华传统文化的影响力,人们通常所说的国家“文化软实力”,实质上指的就是国家的文化影响力。国家文化软实力带有鲜明的国家意识形态属性,凸出体现了国家利益与国家意识形态,是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推进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创新性发展的现实路径
(一)建构科学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
“中华民族”概念是在20世纪中国面对世界的时候产生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是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民族关系的高度凝练,也是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践行“两个结合”的现实成果,更是对党的民族工作经验的理论提炼和再阐释。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具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构成了中华民族的文化标识与价值追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56个具体民族共同创造的,是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丰厚土壤,也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文化精华与价值共识。各族人民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是中华文化基因的载体,是身份认同的参照物,也是各民族文化的总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石。人们通过这些文化符号在不同地域、不同群体之间,不断地在生产生活中彼此交流、交往和交融,逐渐形成了中华民族的共同体意识,并让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延续至今。因而牢固地树立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是当下树立中华民族形象的根本。中华民族是中国人面对世界的一个自我称谓,也包含着中国各民族在世界文化坐标体系中的精准定位。对“中华民族”的科学理解和精准解读,须臾离不开“中国”与“世界”这两个纬度及其相互作用。“中华民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仅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为《宪法》),而且成为《宪法》规定的全体人民“第二个百年”共同奋斗的目标。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习近平提出的文化自信理念,为新时代文化强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中华民族的未来同世界息息相关,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今天,千万不能把“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对立起来、割裂开来,中华民族共同体融入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的大趋势,需要用“世界之中国”的战略眼光,认识和审视“中华民族”概念的世界意义和价值。
(二)建构中国独立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
建设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要以中国式法学知识体系为基础。法治与人类文明进程相伴相生,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尺。中华法治文明作为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彰显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深厚的法治底蕴,是人类最灿烂的法治文明之一。中华法系在世界主要法系中,自成一体、独树一帜,曾经对世界法治文明尤其是对东亚和南亚法律文化产生过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中华法系与中华法治文明,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5000余年从未中断过的文明进程中,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见证了中华民族在历史长河中的法制建设历史。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国古代法于春秋之前“有法而无典”,春秋以降“始有法而有典”,唐律对历代法制的影响一直延续到清末。“复兴中华法系”是我们这代法律人的文化使命。这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新时代复兴中华法系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重构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习近平在四川考察名胜古迹的时候强调,中华民族有着5000多年的文明史,我们要敬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善于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治国理政的理念和思维。根深基厚、源远流长、内容宏阔的传统法治文化,对中华民族数千年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是历朝历代司法认同的文化基础,是形成和塑造中华文明的重要因素。脱离了传统法治文化根基的司法制度,丢掉抑或背离中国法治传统和中国式法治思维,就会因为缺乏赖以支撑的社会、文化和思想基础,而成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同。法学知识是人们在法实践中认识客观世界之成果的理论凝练与理论抽象,建构中国独立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应当以主体性、原创性的法学研究,去揭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的底层逻辑,实现中国法治由事实到知识的跨越。在当下和未来的司法实践中,弘扬优秀传统法治文化、树立中国式法治思维,建构中国独立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有助于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本源与特质,有助于提升司法治理乃至社会治理水平,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律是以权利和义务为方法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这是法律规则的本质和实质内容。探寻优秀传统法治文化蕴含的司法思想、司法制度和司法经验,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进程中,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机与活力,有益于把弘扬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同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结合起来,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牢深厚文化根基、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三)建构中国独立自主的知识产权体系
建成创新型大国的前提是建构中国独立自主的知识体系。2022年习近平在考察中国人民大学时指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习近平关于“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的重要讲话,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独立自主的知识体系构建,促进了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只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认真研究解决重大而紧迫的问题,才能把握住历史脉络、找到发展规律,推动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的进程。高等学校有能力和条件为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源源不断地输送后备军。高等学校的课程体系是知识体系建构和传播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课程体系,能够促进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持续发展。尤其是通过提炼具有原创性、标识性、解释力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形成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立足国际学术前沿、门类齐全的哲学社会科学教材体系,能够有力地促进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2024年9项重点任务中,摆在首位的是“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突出了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把科技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逻辑起点。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孕育的技术成果已经到了爆发的临界点,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元宇宙等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正在经历和进入第四次工业革命。这场工业革命在进一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必将引发国家治理模式的深层次变革。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依托的法治,在要素、场景、功能、思维和方式等方面都在发生巨大变化,并日益迈向数字法治这种法治文明的新形态,数字法学应运而生。数字技术给法学知识体系带来的诸多严峻挑战,迫切要求中国法学界积极应对、主动反思、更新变革既有的法学范畴体系。知识主要是指作为实践活动主体的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过程中所获得认识与经验的总和。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产权体系,需要立足新时代中国实践培育和发掘知识生长点和创新源,用中国实践丰富和升华中国理论;尤其需要以中国为观照、以时代为观照,立足中国实际,在实践中不断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譬如,2023年习近平在黑龙江考察调研期间提出“新质生产力”概念。作为数字技术主导下生产力“跃迁”的新质生产力,既与传统生产力有着重要的区别,同时又由于继承和发展了传统生产力中的积极因素而与传统生产力具有一定的内在联系。要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建构中国独立自主的知识体系,就必须“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引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尤其应当加快数字技术的创新和发展,加强数字技术的渗透和应用,注重数字技术的自立自强,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并着力推动生产方式的智能化、数字化变革。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实践既是科学知识产生的源泉,也是推动知识更新的动力,在知识体系的建构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具有鲜明文化主体性,不可能从某种教条的或外来的理论框架中生发出来,也不可能通过机械照搬、套用某种理论来建构,只能在实践中把中国经验提升为中国理论。我国实践活动主体的人民性特征,决定了知识体系的建构,应当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理论思维的生成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内在机理,理论思维的创造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具备优秀的思维品质,思维活动的本质决定了人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把握是一个能动的、逐步深化的过程。习近平指出,“理论思维的起点决定着理论创新的结果。理论创新只能从问题开始。”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的关键在人,要以高度的理论自觉去推动自主的知识体系建构。需要理论工作者不断增强洞察问题、分析问题、判断问题的敏锐度,善于从看似平常的实践活动和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中敏锐发现问题,从复杂交织的诸多问题中精准锁定重大问题,从事物发展的规律性中把握必然性,明确学术研究的原点、探寻理论创新的基点。要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最根本的问题是要不断强化中国人自己的理论思维,善于用中国理论去指导和阐释中国实践。
(四)构建自主的中华文明对外传播体系
以海纳百川的博大胸怀学习和借鉴人类社会一切优秀文明成果。中国坚持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走和平发展道路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世界定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主张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为解决全球性问题中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打造世界上最大的开放合作平台,反对零和博弈、弱肉强食;奉行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倡导全球治理观、全球安全观、生态观、文明观和全人类共同价值,为人类文明进步发展赋予中国智慧。当下全球化舞台上的文化博弈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文化价值观之争,二是对文明的文化阐释权之争,文化精品则是这种竞争的重要载体。未来要大力培育文化发展的民间力量和社会力量,以文化价值的相互勾连,为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培根筑基。某些西方国家鼓吹文化同质化和普遍性,否认文化的多元化和差异性,企图用西方的价值标准把多元文化的世界强制统一起来,以某种单一的生活方式,强加于全人类是不可思议的。任何文明都有权利保存自己和发展自己,任何文明都不应当也不可能成为取代、排斥别的文明的理由。中国创造和建构的“人类文明新形态”,与建构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是统一的。中华文化的对外影响,始自商周、发轫于秦汉,兴盛于唐宋元明,而自近代开始却日渐式微。自党的十五大提出“文化走出去”战略以来,在很多领域取得了可喜的进步和成绩。党的十八大之后更是获得了大幅提升,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辉煌成就。从结构上看,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以中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纽带结成的社会实体。身居在这个共同体中的56个民族,始终保持着互嵌共生的空间格局,并且以互补式经济关系为基础,达成彼此承认生活习惯、文化偏好、价值选择的认知共识,共同体内部蕴含着丰富的文化符号和语料素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全体成员,在长期的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文化生活经历的科学总结和系统凝练,是56个民族群众相互交往交流交融历史实践的生动表征,这对于全面正确地理解中国文化、讲述中国故事、展现中国形象有着宝贵的叙事意义。应当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第二个结合”的科学定位,在“又一次的思想解放”进程中,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历史实践和当代实践,大力宣传中华民族的深厚历史,大力宣传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大力宣传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同世界各国人民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美好未来,从历史、理论、生活多个维度,组织中华民族共同体话语的生产传播。对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多角度的传播,需要以某一特定历史时空为锚点,以图腾、器物、衣饰等为载体,对中华文明所蕴含的民族精神和价值意蕴进行全方位地表达。深入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叙事体系建设,是新时代党不断健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构建独立自主的中华文明对外传播体系,需要秉持开放包容、胸怀天下的学术研究视域和情怀,在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原则下,促使具有中国理论特质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推动中华文明不断走出国门走向世界,为人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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