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是个团圆的节日,但在九月28日凌辰背生一件特别伤感的事件,在台湾的大陆陆配余燕清在屏东,被台湾小三伙同一班人,砸窗入室,爆打致脑死。从此她可能再无和家人团圆的机会了,坏人施暴者呢?法律能还这位大陆陆配一个公道吗?
此事件在台湾媒体上似乎无人重视与报导,(仅有海峡家缘忠实报导)难道媒体也在分别台湾人,外省人,原住民,客家人,新住民,陆配给予不同公平的待遇报导,另人心寒,是谁在分裂台湾?是谁在变调的台湾民主族群分裂社会对立。现今的台湾处境是处在对立与不信任,尤其是政党与政治人物,处处为了突显自己的光芒,宁愿牺牲社会的安定与和谐.让社会随时充满未爆弹,让人民充满悲伤与无希望的未来.人民只能默默的承受,那一份无言的苦阿!
台湾监察院调查当局对大陆配偶的歧视、不公平待遇包括:
1、 陆配结婚6年后才能取得“国民身份证”,外配只需4年;
2、 陆配申请入境需面谈,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籍外配虽亦需面谈,但其它国家籍外配免面谈;
3、 陆配长期居留每年限额1万5000人,外配无此规定;
4、 陆配申请居留、定居需有保证人,外配免保证人;
5、 台籍配偶若有子女,就不许收养大陆配偶前婚(或未婚)子女,收养外国人则无此限制。
6、 陆配设籍后满10年始能担任公职,相对地,外配归化后即可担任11职等(含)以下公职,12职等(含)以上才需等10年后;
7、 陆配高等学历不被承认,不利其就业,外配无此问题;
8、 陆配犯任何轻罪均可能被迫离境,外配仅在经判处1年有期徒刑以上确定,且属故意犯罪者,才会遭废止居留许可之处分;
9、 陆配取得不动产之权利比外国人限制更严;
10、 陆配无法加入工会,因许可办法未订,受到限制,外配则无此问题。
台湾监察院”的调查报告指出,研究显示,移民归化之等待期不宜超过5年。因为5年已足以促进移民之融合与忠诚检验,过长的等待期并无实益。何况大陆配偶与台湾人语言相通,社会融合所需时间应短于外配。但是外配只需4年,陆配反而要更长的6年,不但不合理,而且是一种明显的“原籍歧视”。
呼吁台湾政府与有关部门重视中秋国庆节日台湾陆配被台湾小三爆打致脑死 事件与检讨陆配在台湾权益保障问题,给予宪法保障与尊守联合国人权公约。
出处:台湾分社记者黄琴
责任编辑:杜菊
台湾分社社长: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