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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中央不仁,却要地方政府弃守莱猪

添加时间:2020-10-30 10: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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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美国莱猪进口,蔡政府一再做出行政上偷工减料及违背人民意志的事。最近,多个县市政府收到行政院公文,要求各地修正《食安自治条例》中规定“不得检出莱克多巴胺”的条文,以免与中央法规牴触。中央政府自己罔顾民众饮食安全,竟然还要求地方政府放弃把关责任,除了霸道,更是不仁。


美猪开放事件扰攘两个多月,彻底暴露蔡政府面对外来压力的懦弱,一味臣服顺从;但面对内部反弹却是能骗则骗、能闪则闪,用尽手段要强迫人民吞下苦果,却拒绝在进口货号及商品标示上做好识别。在这种情况下,民众最后的倚恃,只能靠地方的《食安自治条例》把关莱猪。岂料,行政院竟连地方政府的自治权都要侵夺,意图以中央的行政权迫使各地方屈从弃守。蔡政府不知道侵犯地方自治权是违宪行为吗?


目前全台有多个县市在《食安自治条例》中订有“不得检出乙型受体剂(即莱克多巴胺)”的规定,包括台北、桃园、台中、台南、新竹县、嘉义市等。其中,有些明订罚则,有些则未订。以台中市为例,在林佳龙时代即规定,凡猪肉验出含有莱剂可开罚三万到十万元;今年九月嘉义市也跟进制订罚则,和台中市一样罚三万至十万元。至于未订罚则的县市,有些则正由议员提案增列罚则,以示保护民众健康的决心。


持平而论,由行政院发文要求地方政府修改《食安自治条例》,是粗暴且违宪的行为。第一,这些食安自治法规已制订多年,且多数是在民进党县市长手中完成;蔡政府执政四年多,从未认为这些条例有何不妥,为何现在却指这些规定“牴触”中央法规?第二,地方自治条例的制订属于地方议会的权限,如要修改,须经议会三读。现在行政院却以一纸公文,就迳要没有立法权的县市政府修改法令,可见苏内阁不仅便宜行事惯了,还找错了对象。第三,地方自治条例对莱猪有更严格的规定,可提供民众多一层保障,弥补中央政府对消费者保护不周之憾。谁料,中央无意提供民众有效的食安保护,竟还要求地方也弃守把关工作;这样的政府除了颟顸,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行政院直接发文要求地方政府修改自治条例,已经是恶劣至极,没想到卫福部的反应更是猖狂。卫福部次长薛瑞元被立委问到,如果地方政府不检讨修正、中央将如何处理时,竟答称届时将用“公告”方式处理,直接宣称自治条例因牴触母法而“无效”。薛瑞元如此大胆的发言,令人咋舌。试想,如果政府用一纸公告即可令自治条例“无效”,那么行政院发文要地方政府修正法规,岂非虚情假意多此一举?然而,宪法煞有介事保障的地方自治,又被置于何地?


所谓地方自治,是指国家机器对于具地方特殊性质事项,允许地方自订管理规则。大法官会议即曾就“电子游戏场”的管理作出释宪,认为地方自治条例规定学校与电子游戏场的距离,高于中央规定的五十公尺以上,并无牴触中央法规。原因是,中央规定的是最低标准,地方可因地制宜订得更严。这是宪法保障的精神,但蔡政府里随便一个卫福部次长,就敢奢言要让地方自治条例直接失效,这对宪政及地方政府还有一点起码的尊重吗?也难怪,网民讥称卫福部为“喂毒部”。


讽刺的是,即使是民进党讥为“集权政府”的北京政权,从美国进口的猪肉都不含莱剂;而自命民主进步的蔡政府,却连地方政府要把关都不容许。


出处: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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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美国莱猪进口,蔡政府一再做出行政上偷工减料及违背人民意志的事。最近,多个县市政府收到行政院公文,要求各地修正《食安自治条例》中规定“不得检出莱克多巴胺”的条文,以免与中央法规牴触。中央政府自己罔顾民众饮食安全,竟然还要求地方政府放弃把关责任,除了霸道,更是不仁。


美猪开放事件扰攘两个多月,彻底暴露蔡政府面对外来压力的懦弱,一味臣服顺从;但面对内部反弹却是能骗则骗、能闪则闪,用尽手段要强迫人民吞下苦果,却拒绝在进口货号及商品标示上做好识别。在这种情况下,民众最后的倚恃,只能靠地方的《食安自治条例》把关莱猪。岂料,行政院竟连地方政府的自治权都要侵夺,意图以中央的行政权迫使各地方屈从弃守。蔡政府不知道侵犯地方自治权是违宪行为吗?


目前全台有多个县市在《食安自治条例》中订有“不得检出乙型受体剂(即莱克多巴胺)”的规定,包括台北、桃园、台中、台南、新竹县、嘉义市等。其中,有些明订罚则,有些则未订。以台中市为例,在林佳龙时代即规定,凡猪肉验出含有莱剂可开罚三万到十万元;今年九月嘉义市也跟进制订罚则,和台中市一样罚三万至十万元。至于未订罚则的县市,有些则正由议员提案增列罚则,以示保护民众健康的决心。


持平而论,由行政院发文要求地方政府修改《食安自治条例》,是粗暴且违宪的行为。第一,这些食安自治法规已制订多年,且多数是在民进党县市长手中完成;蔡政府执政四年多,从未认为这些条例有何不妥,为何现在却指这些规定“牴触”中央法规?第二,地方自治条例的制订属于地方议会的权限,如要修改,须经议会三读。现在行政院却以一纸公文,就迳要没有立法权的县市政府修改法令,可见苏内阁不仅便宜行事惯了,还找错了对象。第三,地方自治条例对莱猪有更严格的规定,可提供民众多一层保障,弥补中央政府对消费者保护不周之憾。谁料,中央无意提供民众有效的食安保护,竟还要求地方也弃守把关工作;这样的政府除了颟顸,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行政院直接发文要求地方政府修改自治条例,已经是恶劣至极,没想到卫福部的反应更是猖狂。卫福部次长薛瑞元被立委问到,如果地方政府不检讨修正、中央将如何处理时,竟答称届时将用“公告”方式处理,直接宣称自治条例因牴触母法而“无效”。薛瑞元如此大胆的发言,令人咋舌。试想,如果政府用一纸公告即可令自治条例“无效”,那么行政院发文要地方政府修正法规,岂非虚情假意多此一举?然而,宪法煞有介事保障的地方自治,又被置于何地?


所谓地方自治,是指国家机器对于具地方特殊性质事项,允许地方自订管理规则。大法官会议即曾就“电子游戏场”的管理作出释宪,认为地方自治条例规定学校与电子游戏场的距离,高于中央规定的五十公尺以上,并无牴触中央法规。原因是,中央规定的是最低标准,地方可因地制宜订得更严。这是宪法保障的精神,但蔡政府里随便一个卫福部次长,就敢奢言要让地方自治条例直接失效,这对宪政及地方政府还有一点起码的尊重吗?也难怪,网民讥称卫福部为“喂毒部”。


讽刺的是,即使是民进党讥为“集权政府”的北京政权,从美国进口的猪肉都不含莱剂;而自命民主进步的蔡政府,却连地方政府要把关都不容许。


出处:联合新闻网

责任编辑:杜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