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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台灣公視的評論

添加时间:2020-11-12 11: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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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前,文化部强要公视成立国际频道担任政府的“大外宣”工具,利用恐怖平衡得逞;后在舆论批评下,方才作罢。近日,公视董监事审查委员为了难产的董监事召开审查会议,在国民党推荐的五席委员全数缺席下,出席者竟临时提案修改审查规则,规定只要出席者四分之三同意便算通过。这种擅自修改游戏规则的做法,严重违反母法《公共电视法》,连绿营立委都觉得离谱。


《公视法》规定,公视董事人数由十七至廿一人组成,董监事须经朝野共推的审查委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文化部去年九月提出名单,仅七人过关,迄今难产。这次会议,国民党推荐的五名审查委员悉数请假,遭文化部长李永得批评是“政治绑架”,是故意要造成会议延宕。而出席的十名委员中,有人提案修改审查办法,将立法精神要求的“全体委员”四分之三通过,改为经“出席委员”四分之三通过即可。表决结果,以八比二同意通过修改办法。


此举引发的一大争议是:审查委员有没有资格修改《公视法》条文,将四分之三的门槛由“全体委员”改为由“出席委员”决定?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审查委员是一个临时性任务,负责单届董监事的产生,当然没有资格修改法律。这就好像各种运动比赛一样,裁判只能依照人们共知的比赛规则吹哨,不能擅自变更规则。文化部若觉得母法的标准太高,造成单一政党的委员易于集体杯葛,那它应该诉诸立法途径去修改《公视法》条文,这才是正途。再不然,文化部即应提出更多元、更均衡的名单,以争取审查者的认同,而不是钻文字漏洞在那里取巧。


检视审委当天擅自修改审查办法的过程,十名出席者中,民进党推荐者占了八人,另两人各为民众党和时力推荐。最后以八比二通过修改,其中一位在野党委员持反对意见,即连代表民进党的委员也有人不赞成。换言之,这次会议仅以八人的意见,就要永久性地改变公视董监事产生办法,不仅是程序及标准的僭越,其“民意基础”也薄弱到可笑的地步。以致,最后连李永得也不确定这样的决议是否有效,声称还要询问法务部的法律见解。


事实上,李永得与其去征询法务部意见,还不如去问问立法院:我国的法律可以这样修吗?若八名审查委员即可修改《公视法》,那么,台湾人民还要选立法委员做什么?如果制度有这么方便,那么阁揆苏贞昌趁蓝委不在随便找个空档把施政报告念了,哪里需要忍受没完没了的杯葛?公视审查委员可以擅作主张,但是,李永得能说文化部比立法院大吗?


多年来,人们早已看腻了朝野政党把公视当成禁脔而轮流宰割的戏码。公视因为有公帑补助,因而不时能制作出水准出众的戏剧节目;但在现实议题的报导上,则不时因执政者的干预而有特定偏向,已无法持守真正的“公共”服务。这点,恐怕是它难以摆脱的宿命。最糟的是,朝野政党每每在董监事换届时争斗不休,不仅使董监事难产成为常态,更往往引发不同阵营专家学者互相攻击,每次皆带给公视负面形象,也加深社会裂痕。讽刺的是,在董监事难产时,公视往往仍能自主运作无碍;这也说明,公视董监事其实功能有限,而政治人物的斗争算计更是对社会无益的烟硝。


我们呼吁公视审查委员公正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公视不是砧板上的猪肉,吃相请文明一点!至于国民党的审查委员,若一再集体请假,将难脱失职之讥。


出处:联合新闻网

责任编辑:杜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