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绿营“转型正义”政策,国军军校以坚持传统、尊重历史为由多次峻拒绿营包括修改校歌等要求,民进党立委日前提案修改“军事教育条例”第8条条文,要求现行各级军校校长、副校长与教育长,改适用于规定各级一般文学校校长的“教育人员任用条例”,担任三长除须有硕、博士资格,或有教授行政工作资历,“曾任政务官两年以上,并具有教授资格,成绩优良者”,也可出任军校三长职务。
对此,国民党立委、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召委陈以信表示,民进党团此举大开巧门,明显有试图让政治影响力进入军中的政治动机,作法大开民主倒车,极不可取,若未挡下修法,恐后患无穷。军方也透露,民进党团此举未曾先与国防部协商,表达反对立场。
民进党立委刘世芳曾多次要求陆军官校修改校歌,希望将“党旗飞舞”改为“国旗飞舞”,但陆官召开校务会议予以否决。长年来军人基础教育的军校,均由国防部派将领出任三长,掌握人事权,落实军队教育所需。
民进党立委蔡适应等22位绿营立委近日在立法院提出法律修正案草案,内容表示,鉴于军事教育条例中部分军事学校得授予学位,实为我国教育体系一环,尽管条例第8条赋予国防部聘用文职人员担任校长、副校长、教育长法源,但国防部长期聘用军职人员担任,不仅未纳入民间专业教育人士,许多人民背景更与民间学校有所落差,因此案增订“军事教育条例”第8条修正草案。
而目前办理基础教育的军事学校,计有国防大学、国防医学院、陆军、海军、空军军官学校、空军航空技术学校、陆军专科学校、中正国防干部预学校等,各校校长、副校长与教育长均由军职人员担任,人员任职条件、任期及任免职、都由国防部订之。如国防大学由上将出任校长,其余各军校校长由少将出任,教育长等职则为上校。
民进党团提案修正的条文草案,是在原军事教育条例第8条条文中,将军事学校校长、副校长、教育长、政战主任由国防部任免、并得聘职文职人员的条款,增改为“基础教育学校校长、副校长、教育长应依教育人员任用条例规定办理”。提案人除蔡适应外,刘世芳是排名首位的连署人。
“教育人员任用条例”是教育部用来规范民间各级学校校长资格,如大学校长任用资格,条例规定,除须有硕博士资格,或有教授行政工作资历,“或曾任政务官两年以上,并具有教授资格,成绩优良者”,或须有并担任教育行政职务一定年数等。
此案可望在19日程委会处理,顺利的话可望22日立法院会付委,据了解军方在此之前未获征询,获悉后表示反对。有将领说,军事校院教育目标与民间学校完全不同,军校是要培育负责军队领导任务的军官为目标。所派任的校长、副校长、教育长都是由符合学、经历的军中将领选派,才能以实务部队经历推动军校教育与纪律。而目前军事学校校长、副校长及教育长的调职、任职作业,是依照“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职条例暨其施行细则”办理。
出处:台湾分社
责任编辑: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