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统一促进党总裁“白狼”、张安乐被指收受政治献金未如实申报,张的儿子张玮则被控掏空“华夏大地旅行社”资金,全案涉犯违反政治献金法、银行法、税法多罪;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今天判张安乐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罚金,张玮有罪部分则依法暂不订应执行刑。
台湾台北地检署指控张安乐的许多项罪名中,犯罪事实复杂、繁多,不过,合议庭审理后,仅认定张安乐犯违反税捐稽征法、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2罪,其余罪质较重的罪名均无罪。
至于张玮部分,合议庭审酌张玮部分案情有罪,不过,张玮涉犯罪的相关事实,有另案系属法院,依照最高法院见解,依法不应对张玮订应执行刑,否则会有重覆订刑期之法律错误。
此外,同案另4名共犯包括前、后任统促党主席李新一、张馥堂、党工张陈淑媜、张玮的妻子王姝茵则分判无罪或有罪。可上诉。
依台北地检署起诉书相关资料,统促党在2006年间成立时,并未设政治献金专户,张安乐与前任党主席李新一、党工张陈淑媜却收受个人捐赠的政治献金,犯政治献金相关旧法。
此外,张玮所经营的“华夏大地”旅行社专接中国旅行团,旅行社2010年11月办公司登记时,张玮向友人借款600万元作登记资本,涉嫌验资不实、犯公司法、违反商业会计法、伪造文书罪。
检察官也指控,张安乐、张玮、王姝茵联合侵占“华夏大地”旅行社的资产1389万元;2014年、2015年由韬略公司汇给华夏大地旅行社的896万元,也遭挪用,涉犯业务侵占罪。
张安乐还被控指示张玮、王姝茵以“华夏大地”旅行社名义承租10辆小货车,交由统促党党工胡大刚无偿调度,却申报租金支出;张安乐汇款给大陆黄姓台商,犯违反银行法等罪。
出处:凤凰新闻社台湾
责任编辑: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