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台湾前总统马英九被控贱卖国民党党产“三中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马英九、“中投”公司前董事长张哲琛、前总经理汪海清等3人无罪,检方不服提上诉,台湾高等法院经分案后,承审法官订于5月13日传讯马英九及张哲琛、汪海清。
三中案”缘于台湾“广电法”要求在2005年12月26日以前,“党政军”须退出媒体经营。马英九2005年上任国民党主席后,为处理党产争议及国民党退出媒体经营,委托“中投”公司出售“中影”、“中广”、“中视”股权及旧党部大楼。外界质疑交易案疑涉贱卖,特侦组一度介入侦办,2014年以“查无犯罪事证”签结。
2018年7月侦结“三中案”,依“证交法”特别背信、非常规交易等罪起诉马英九3人,并对马英九求处重刑,当时就引发“一案两查”的质疑声浪。
台北地方法院历经3年多审理,认定检方举证不足,判马英九等人无罪,唯一判决有罪的是蔡正元,依业务侵占罪判刑3年6个月,另违“商业会计法”判刑6个月,可易科罚金,没收犯罪所得2.8亿余元新台币,检方不服提上诉。
责任编辑: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