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赖品妤立委脸书)自去年九月东奥专机事件开始,教育部次长林腾蛟“暂时代理”体育署长已历经了239天,创下历史新纪录;假设若持续代理到八月底,甚至将超越上一任正式署长的任期,实在是荒谬至极。
然而,每每追踪体育署长人选的进度,教育部皆仅表示“积极寻找”;第一次听到还有期待,第二次感到无奈,但三次以后非常愤慨;难道体育署长人选是金银财宝,这么难找吗?
我今天告诉林次长,我不是要求立即提出人选,但是,这件事显示出的体制结构以及法规缺失是极需面对的;况且林次长另外还要督导八个教育部内部单位的业务,如此公务繁忙对于国家的体育发展一定会有影响。
事实上,为了从法制面改革,目前已经有六位教文会的委员提出《体育署组织法修正案》,希望比照健保署、海保署的前例,让署长必要时可以政务任用;同时,我自己的版本也将送案。
但毕竟该法是司法法制委员会主审,而且苏院长也多次公开表示支持修法;所以教育部是否提出部版的草案,就是汇集社会关注、宣示政府决心的重要元素。
为了修法的严谨,我要求教育部先于一个月内提出评估报告,并负起责任提出院版草案。
将东奥前车之鉴化为改进养分
应尽速提出世大运代表团规划
另外,我也要求体育署应该把东奥等赛事的前车之鉴化为改进养分。
针对在六月随之而来的世界大学运动会代表团,就运动科学人力、防疫规划、选手确诊因应、包机座位等各面向的规划,积极的事先研议并尽快公告,以避免资讯落差导致运动员的权益受损。
我告诉次长,我指出的问题目的皆是要弭平因法律不足、行政漏洞而造成的弊病,同时也是要提醒政府更重视选手的权益;毕竟,大家都希望台湾的体育发展能够越来越进步。
责任编辑: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