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台湾高院新闻)新党成员王炳忠等5人,日前因涉共谍案遭检方依《国安法》起诉,一审法官认为并无实证证明王炳忠等人涉案,判5人皆无罪;检方不满判决上诉二审,高等法院今天(13日)维持判王炳忠等人无罪。
检方调查,王炳忠、侯汉廷、林明正3人在2014年时结识周泓旭,4人并涉嫌接受中国国台办人员的指示,组成“新中华儿女学会四人核心决策小组”、“星火秘密小组”等组织。
检方也指控,王炳忠另外成立“燎原新闻网”、“台大中华复兴社”,并以此吸收成员加入,并依《国安法》将王炳忠等5人起诉。
一审审理时,法官认为“新中华儿女学会”是新党荣誉主席郁慕明成立,期用途仅宣扬自身理念;“台大中华复兴社”是台大的社团;“燎原新闻网”则是王炳忠自己成立,皆与中国势力应无关系,而检方的组织名单,应为王炳忠等人的支持者,最后判王等5人无罪。
责任编辑: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