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英政府限制人身自由是戒嚴心態復辟
鳳凰新聞社台灣訊【記者 蘇華/圖】 來源:中時電子報
行政院最近出爐兩項限制人身自由的新規定,一是通過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草案,增訂文武職高階退離職人員赴陸參加政治活動的規範,罰則相當嚴厲,包括罰鍰、剝奪或停止退休俸及追繳勳獎章。二是規定支領月退休金的軍公教出境應主動告知前往地區、入出境時間、聯絡電話。這是近期以來,民進黨政府再一次大開人權倒車。當年以批判國民黨政府侵犯人權起家,解嚴30年後終於完全執政,小英政府卻不掩藏為了鞏固權力,不惜蔑視人權的真面目,也正驗證英國艾克頓爵士「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腐化」的名言!
退職公務人員為了旅遊、觀光、參與其他活動前往大陸甚或定居,是旅行遷徙自由,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如需對退休敏感職務人員赴大陸做限制,也只能做必要的最低程度限制,修正案卻大幅提高限制,已明顯超出「必要」之範圍。更可議的是,修正案也大大擴充了政府的裁量權。但政府是基於什麼理由給予許可或不予許可,並無法定的明確標準。這種在立法政策心態上,直接把退職人員前往對岸看成應受非議的行為,明顯違反了《憲法》人身自由保障原則,未來若有退休公職人員提出憲法訴訟,恐怕很難通過憲法法庭的檢驗。
政府用限制「參加政治活動」做為管制退休軍公教的理由,如視退職文武公務人員如寇仇,防之如敵人,絕對不該是自我標榜尊重人權的政府所應有的政治態度。這是個隱藏的陷阱,什麼叫做「政治活動」,只是一個漫無邊際的概念用語。試想,對岸任何一位具有黨政職位的人員,不論是親戚還是朋友,晤面表示善意,恐怕都有可能被政府說成統戰的行為,就脫不掉「政治活動」4字標示的政治紅帽子,並被扣發或取消退休金。
尤其可怕的是,這類規定很容易聽由執法者恣意與選擇性執法。綠營人士親中,可以不受限制,非綠營人士親中,就是應受非難的政治活動。這種可以在執法時用政治有色眼光或政治立場區別敵我的法律,特別是用來對付政治上不是自己人的任何對象,正是戒嚴時代法律最被詬病的所在,現在卻又都成為民進黨政府慣用的手段。這不是墮落,什麼才是墮落?
其實,用法律來對付政治上的對手或是他者,是蔡政府上台之後從未停過的手法。推出的第一炮就是《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設置史無前例的黨產會,無視憲法保障政黨的各項規定,無視輿情讜論以及監察院指為違憲的警告諍言,甘冒民主政治裡的大不諱,毫不掩飾地直接對付剛剛在選舉中依法和平交出政權的第一大在野黨,而欲致之於難以翻身的政治絕地。
最近的一個發展是,國民黨因為正在進行行政爭訟,拒絕配合黨產會的即時徵索要求,黨產會竟然出聲恫嚇,威脅要限制國民黨的負責人出境。這是完全漠視法院的存在,不等司法審查終結就要強制執行,也就是一朝行政權力在手,命令就是法律的姿態。而一旦徵索不遂,就要限制住居、限制出境約束行動自由,這與押人討債的心態並無不同。黨產會中頗不乏以保障人權為志業的法律人,怎麼會進入政府之後,所做的竟都是自己曾經批判過的事?豈不是有了權力,就忘了人民的權利?
在通過《黨產條例》之後,接著就是藉用年金改革的名義,拿民進黨向來視為政治異類的數十萬退休軍公教人員開刀,不惜踐踏政府對於他們的長期法定信諾,破毀善意信賴保護原則。當退休軍公教人員行使民進黨在野時最擅長的集會遊行權利,走上街頭抗議年金改革立法的時候,蔡政府竟然架起帶有刀片的蛇籠拒馬。民進黨在野時向來指為違憲惡法的《集會遊行法》,妨礙集會遊行甚於保障集會遊行,現在直接加強使用帶刺帶刀的蛇籠拒馬,根本將行使集會遊行基本人權的公民當作敵人,這難道不是又回到了戒嚴時期的統治作風?
這些都是這1年來真實上演的場景,唯政治是問,唯權力是賴,眼中只有敵我沒有公民,講政治不講法治,取得了權力就忘記人民的權利,回顧台灣民主法治的來時路,真有今夕何夕之感!執政者再不深思檢討,幡然悔悟,台灣人權保障與法治的前景只怕極其黯淡!
鳳凰新聞社【責任編輯 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