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BRT認賠殺出? 交通局:非事實
鳳凰新聞社台灣訊【記者 蘇華/圖】 來源:中華日報
台灣營建協會針對台中市BRT機電系統提出仲裁結果,要求台中市政府支付工程尾款,五日有媒體評論誤稱市府在此案中「認賠殺出」,市府交通局強調,仲裁結果係指市府應在契約總額五億元中,給付最後工程尾款一點八億元,並非額外賠付;市府要求系統功能正常才支付尾款,是避免政府預算浪費,盼各界及媒體評論者明察事實。
交通局長王義川指出,此案源自於前市府設計無法達到BRT國際標準的機電系統,在2014年中,也就是市長選舉前數月,倉促讓未達標準的「假BRT」未驗收就啟用,造成廠商與市府間紛爭拖延數年,導致身為市區重要幹道的台灣大道嚴重壅塞、事故頻傳,釀起民怨。
王義川說,有媒體評論誤指「廢了BRT,仲裁結果市府大敗,必須支付一點八億元……,選民則成了付錢的傻子」云云,王義川指出,前市府與機電廠商簽訂金額五億元的契約,且已給付三點二億元,市府要求系統功能正常才支付尾款一點八億元,避免政府預算浪費。
王義川強調,前市府在選前未驗收啟用違背程序,新市府接任後要驗收,僅能檢視遭使用過的設備,業者憑「是市府決定要先行啟用的」為藉口,不必改善設備,讓市府原可為市民爭取的權益被迫「自廢武功」,前市府「未驗收,先啟用」才是將市府與市民的權益全部置於腦後的「奧步」。
王義川表示,媒體評論不應刻意隱藏事實,忽略「未驗收、先啟用」造成的傷害而不論,更不該隨部分民代起舞造謠。監察院之糾正案,亦直指前市府規劃不當,「廢除假BRT促成藍線捷運核定」亦為交通部審查會之意見。
鳳凰新聞社【責任編輯 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