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新闻社

文章标题: 台灣20萬勞工可輪班卻不用 雇主堅持引進外勞理由何在?

添加时间:2017-12-12 18:53:29


台灣20萬勞工可輪班卻不用 雇主堅持引進外勞理由何在?



鳳凰新聞社台灣訊【記者 蘇華/圖】     來源:風傳媒






政府為了解決企業「根留台灣」的缺工問題,透過專案引進外勞人數愈來愈多,但外勞引進卻進一步抑制本勞薪資成長,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主持「缺工」問題記者會上,也主動提及勞工起薪過低問題,強調上市櫃公司「起薪3萬以下,都太低」,勞動部上周五進一步宣佈,企業申請上市上櫃或引進外勞,必須檢附最近1年的勞資會議紀錄,至少要開過4次勞資會議才能申請,台大國發所副教授辛炳隆表示,《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引進外勞以前,「應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國內辦理招募」,勞動部應該提高部分產業之「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


賴揆為了《勞基法》修法,接受多家媒體專訪,對於外界質疑台灣低薪問題,賴揆不斷提及,主計總處公布受僱勞工起薪,已達2萬8000元,已經比幾年前22K的起薪改善許多。賴揆在「五缺」記者會上,也強調台灣失業率3.77%,1000萬勞動力目前只有37.7萬潛在勞動力尚未被開發,在這種狀況下,企業如果不談產業升級技術創新未來,一定會面臨相關問題,因此,他呼籲企業提高薪資,「上市櫃公司與跨國企業,起薪3萬都太低!」


台灣的低薪問題,為何會在這次《勞基法》修法全面引爆?從主計總處今年公布「人力運用調查」與「事業人力僱用狀況調查」就可以看出勞資雙方勞動條件期待的落差。

22.1%職缺須值夜班 醫護、保安比例都在8成以上

根據主計總處統計,台灣製造業與服務業21萬缺工職缺當中,經常性夜間工作職缺占22.1%,各行業中以醫療保健服務業需經常性夜間工作者占 66.4%最高,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51.9%居次,就個別職業來看,護理人員4534個職缺,需要夜間工作比率達87.1%,醫護人員需要輪班比率為9成。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需要配合輪班比率為72%,其中旅運服務與保安服務人員,約有8成需要配合經常性夜間工作。



製造業方面,「技藝有關工作人員、機械設備操作及組裝人員」共有近6萬職缺,其中有4成比率,必須配合公司輪班與經常性加班。「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職缺約1萬人左右,其中3成需配合公司輪班,就連2511個「清潔工及幫工」職缺,都有53%職缺,必須配合輪班。


然而,45萬名失業勞工當中,有46%失業者(約20.8萬人)表達可以接受需輪班、經常性加班或排(輪)休工作。如果有近半數失業勞工,願意配合雇主輪班與加班,為何有些製造業職缺,非得透過引進外勞解決不可?

環境骯髒危險、需輪班加班 缺工原因「薪水低」只排倒數

根據勞動部103年委託台大國發所副教授辛炳隆所做「實施3K產業外勞新制之影響及效益評估」,企業缺工原因主因為「本勞不願在骯髒環境中工作」 (48.7%)、其次為「本勞不願意加班」(44.7%)、「本勞不願意輪班」 (43.8%)、「本勞不願在工廠擔任機台操作工作」(36.8%)、「本勞不願在危險環境中工作」(28.0%),提供的薪資低於本國勞工的期望,比率只有19.4%。



該委外研究結果指出,廠商因應缺工問題,最常被使用的措施就是「招募外勞」,比率高達71.3%,其次才是「加強員工福利吸引求職者」,比率60.9%,第三則是「改善工作環境,以吸引本國勞工」,比率49.8%。

製造業長期透過外勞解決缺工問題,更間接導致國內部分職缺起薪低於平均,該報告引用主計總處「2011 年事業人力僱用狀況調查報告」資料,強調製造業缺工人數最多的「技藝有關工作人員、機械設備操作及組裝人員」,起薪低於工業部門與服務業平均經常性薪資。

質疑「本勞是否真心想工作」 引入外勞資方、工會看法大不同

勞動部委外研究,同時訪問勞方與資方代表,雙方對實施「3K產業外勞新制」引進外勞,有南轅北轍的看法,縣市總工會代表強烈質疑有越來越多3K廠商,為了引進外勞,故意不改善薪資與勞動條件,拒絕上門求職的本勞。


不過,辛炳隆表示,受訪的3K產業負責人,對於各縣市勞工局推介勞工,以及參加「就業博覽會」的勞工,是否真心想工作也高度懷疑,雇主反映,「很多來應徵本勞,只是為了要申請失業給付。」

辛炳隆表示,有超過7成以上受訪廠商,都以「引進外勞」作為解決缺工問題的方法,比例高於改善薪資、工作環境,這種現象是否意味著隨著3K外勞引進人數的增加,國內企業對其依賴更深,進而形成「引進越多,期待越多」的惡性循環,值得主政者加以重視。


辛炳隆表示,由於《勞基法》修法,本勞外勞一體適用,未來如果輪班間隔,從給予勞工充分休息的角度,從8小時延長為11小時,目前實施「三班制」的製造業,勢必得透過增加一班,因應排班間隔的延長,部分製造業可能必須從「三班二輪」變成「四班二輪」,這樣的調整,必須獲得勞方同意,因此從製造業角度,當然希望《勞基法》輪班間隔規定,能不動就不動。

上市櫃公司起薪偏低 股王大立光才2.6萬引外界質疑


辛炳隆表示,他曾經跟工商團體建議,在爭取外勞名額的同時,應該同時提高本勞的薪資水準,《就業服務法》第47條也明文規定,雇主聘僱外勞以前,應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國內辦理招募。

辛炳隆表示,從最近股王大立光等企業,對外招募員工起薪2.6萬元,遭到外界質疑後,國內輿論已經開始討論,上市櫃公司起薪偏低的問題,儘管,勞動部在103年針對引進外勞雇主,訂定「國內辦理招募本國人之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但從過去幾年實施的結果來看,上述的薪資基準,對部分指標性產業,起薪可能太低。


除了上市櫃公司本國勞工起薪有待提升之外,辛炳隆認為,本國企業也應該透過工作環境改善,提高本國勞工工作意願,「先前,中部傳統產業很多第二代接班以後,觀念上已經有所轉變,他們主動改善工作環境,以前製鞋、橡膠業者,工廠裡面有很濃的塑膠味,工作環境改善以後,本勞求職意願自然提高。」


鳳凰新聞社【責任編輯 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