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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台灣台北華山分屍案今偵結 陳伯謙被起訴求處最嚴厲之刑

添加时间:2018-08-17 10:03:41


台灣台北華山分屍案今偵結 陳伯謙被起訴求處最嚴厲之刑



鳳凰新聞社台灣訊【記者 蘇華】







台灣台北地檢署偵辦華山分屍案,認定兇嫌陳伯謙因求歡不成,涉嫌將女學員勒死後性侵,再割除死者雙乳、下體後分屍七袋,棄置新北市萬里山區,另將割下的乳房以明礬及鹽保存,企圖製成標本收藏,今依殺人、毀損屍體等罪將陳起訴,建請法院求處最嚴厲之刑,並另分他字案追查是否仍有共犯。


37歲射箭教練陳伯謙涉嫌殺害女子分屍,今年6月18日被台北地院裁定收押,6月21日,檢警提訊陳,他供稱割下死者一對乳房,將其中一邊較完整的乳房放入夾鏈袋,袋內加入鹽及明礬藏放北市大同區住所,另一邊割壞的乳房組織,則丟棄在華山小木屋及希望廣場中間的公共垃圾桶。


不明肉塊鑑驗結果為牛肉 排除另有被害人


辦案人員前往陳嫌住所搜索,除找到死者的乳房組織,另發現外觀疑似女性下體的組織,還搜扣到一塊「紅肉組織」肉塊,初驗與死者DNA不符,一度擔心被害人不只一人,直到近日鑑驗結果出爐,才證實是牛的肉塊組織,並非人肉,據此初步排除另有被害人。


檢警調查,今年6月1日,陳嫌與被害女子於台北市華山藝文特區「野居草堂」小木屋喝酒聊天,期間陳男求歡遭拒,竟將被害人掐死後伴屍3天,而後分屍7袋,騎機車載往新北市萬里山區棄屍。


6月18日,警方突破陳嫌心防,動員搜山找到7袋屍塊,北檢訊後將陳嫌依涉犯殺人重罪,且有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不過北院則以「全案無共犯」為由,裁定羈押未禁見,對此,北檢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成功,6月28日北院提訊陳男開庭,訊後改裁定禁止接見、通信。


檢警續追查後,發現45歲鄭姓男子案發前,曾於小木屋內與陳嫌及被害女子共同飲酒,鄭男雖向檢警供稱他在凌晨12點前就已離去,但檢警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及手機訊號位置,發現他於凌晨4點才離開,日前有媒體爆出刑事局通知鄭男前往測謊,不過警方、北檢均否認此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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