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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台灣爆出历来最大脱团事件的“观宏专案”到底是什么?带您一次解析制度4大漏洞!

添加时间:2018-12-31 20:31:51

台灣爆出历来最大脱团事件的“观宏专案”到底是什么?带您一次解析制度4大漏洞!


鳳凰新聞社台灣訊【記者 蘇華】




越南大型旅游团入境后集体脱逃,成“观宏专案”实施以来最大宗的脱团案,在台湾社会引起轩然大波,观光局在立法院接受质询时数度被批“难辞其咎”,28日在立委炮火下,最终交通部承诺下周召开检讨会议,7工作天内提出检讨报告。到底“观宏专案”是什么、又遭质疑有哪些漏洞?

1. 适用对象


“观宏专案”是我国为促进印度、印尼、越南、缅甸、柬埔寨及寮国6东南亚国家旅客组团来台游玩,为配合新南向政策所制定的签证规范,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预计试办到2019年12月31日为止。

本专案仅各国5人以上、当地的指定旅行社发起之套装旅游团体,或企业奖励旅游团、飞航邮轮团等优质观光团可申请本专案。指定旅行社由交通部观光局驻外办事处、各国旅行社协会与观光主管机关、和国内接待旅行社等推荐,并经观光局审核通过。


可能漏洞:对指定旅行社挑选不够严谨、恐有人蛇集团人员混入在内


2. 申请流程

申请资料只需检附指定旅行社委托证明、团员名册、团员护照扫描件(效期应6个月以上)、旅游团在台行程、与国内接待旅行社之切结书。

由业者送件至观光局驻外办事处进行初审,通过后由驻外处报经观光局审核、再副知外交部领事事务局(以下简称领务局),由领务局核发电子凭证,旅行社收到电子凭证后就可至领务局网站申请电子签证、自行下载列印,旅客凭证最长可在台停留14天。


可能漏洞:申请签证资料与流程相对简便,例如不需财力证明,难以筛选有偷渡疑虑的假旅客

3. 通报机制


旅游团原则采“团进团出”方式进出台湾,实际方式由观光局管理,团员不得脱团自行持优质观光团签证来台。指定旅行社及国内接待旅行社负有通报异常状况之责任,旅游团入境后,国内接待旅行社应填入境通报表通报观光局及领务局,没有随团入境的名单则由领务局注销签证。

出境后,国内接待旅行社于团体离境后14个工作天内,应填出境通报表、检具团体离境证明向观光局通报。如未依限期通报者,观光局得视情况,暂停受理该指定旅行社之新申请案件。当团员遭遇灾害事故,或发生行方不明、逾期停留等异常事件时,国内接待旅行社应通报观光局、领务局及移民署。


可能漏洞:旅客来台后拥有合法签证,若坚持脱团,导游或警员都无法强制阻止,凸显整体方案管理措施不足


4. 保证与管制机制

指定旅行社自首团旅客入境日起3个月内,如有3名以上团员逾期停留、行方不明团员,观光局得暂停其送件资格1个月。遭停止送件资格2次者,观光局得暂停分摊其广告经费6个月。另外团员如逾期未归,国内接待旅行社应负担团员强制出国及收容期间的必要费用。

可能漏洞:缺乏当地指定旅行社的保证制度、签证系由观光局驻外办事处审查,领务局核发,责任与费用却转嫁由无法影响签证结果的国内旅行社担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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