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分社记者连君)台湾艺人秦伟被指控性侵,一、二审均认定他性侵3女,判刑8年。上诉后,最高法院今(9)日判决,认定他性侵2女的部分定谳,分别判刑4年、合计8年徒刑;另外他性侵女造型师部分,则是撤销发回更审。秦伟确定要入监服刑。
秦伟遭判8年定谳 必须入监服刑
艺人秦伟被指控性侵、猥亵8名女性,其中年纪最小的受害者甚至才14岁,遭到检察官依违反强制性交等罪起诉。一审台北地方法院认定其中3案成立,将秦伟依3个强制性交罪,各处4年有期徒刑,合并执行8年。案经上诉,二审高等法院也认定他性侵3女,应执行8年。继续上诉到三审,最高法院今日宣判,其中2案部分定谳,分别宣告判刑4年、合计8年徒刑;另外性侵女造型师部分则撤销,发回高等法院更一审。
秦伟确定入监服刑,检方须向高等法院声请定应执行刑,最高法院也启动防逃机制。
利用光环、权势性侵8人遭检方求刑41年
秦伟日前遭到女性造型师指控,涉嫌性侵、猥亵粉丝及身边工作人员,造型师指出秦伟利用艺人光环,逼迫身边受害者与他发生关系。案件爆发之后,检察官介入调查,发现受害者共有8人,其中还有2名未成年少女,最小的受害者年纪才14岁,依《强制性交》及《强制性交未遂》等罪起诉,求刑41年。
3案成立 其余5案罪证不足
一审台北地院当时指出,认定的3个犯罪事实,第一起为2010年的6、7月间,对造型师A女强制性交;第二起也是2010年夏季,对编剧C女强制性交;第三起是在2012年,对粉丝R女强制性交。其余5案因罪证不足有疑虑,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做出无罪判决。台北地院指出,秦伟利用演艺圈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以及自己被火纹身之后复原良好、参与公益活动等正派积极形象,使被害人放下戒心、和他独处,而后再趁机性侵被害人。
台北地院表示,秦伟事后又以交往、给演艺圈工作机会、人脉资源等话语安抚被害人,而后再以忙碌等借口对被害人避不见面,可见欠缺对女性身体自主权之尊重。考量秦伟犯后还否认性侵犯行,侦审过程中还假装不认识被害人。甚至一度指控R女是受网路言论影响,企图诬告,等等言论显示秦伟毫无悔意,犯后态度不佳。
责任编辑: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