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刺青店诱未成年少女强逼下海
竹联帮弘仁会陈姓分会长等6嫌送办
凤凰新闻社台湾分社记者【曹雅婷/台北报导】
台湾竹联帮弘仁会三峡分会陈姓会长涉嫌以三峡区之刺青店为据点,指使简姓等组织成员诱骗未成年少女胁迫从事性交易,若有不从便指使组织成员拘禁凌虐、强拍裸照,案经刑事警察局专案小组分别前往北市文山区、新北市三峡区等11 处执行搜索,提拘陈姓分会长等12 人到案后,法院已裁定将犯行重大的陈等5人羁押禁见,张姓小弟55万元交保。
台湾刑事警察局侦查第二大队第一队及新北市警三峡分局、树林分局联手共组专案小组侦办本案,搜证追查发现幕后主使者29岁陈姓分会长为前四海帮海富堂堂主,警方在5月底前往陈位于三峡区大同路一家刺青店逮人,逮捕陈与其帮众共4人。不料,陈落网后不久,竟投身弘仁会担任三峡分会长,并另起炉灶继续率领一票小弟四处胡搞瞎搞。
台湾警方调查,陈嫌等人发现卖淫利润丰厚,竟开始吸收上门消费刺青的未成年少年、年轻人成为帮众,再透过这些小弟去吸收中辍生、失学少女,逼迫她们下海卖淫。
一旦不从,简姓、陆姓、张姓、涂姓、孙姓等组织成员就会以徒手、持热融胶条或棍棒殴打、烫烟蒂、以镇暴枪填装BB 弹或玻璃弹射击等凌虐方式,致使未成年少女心生畏惧不敢逃离,为该组织从事性交易。
台湾警方指出,若未成年少女脱逃,陈某即指示组织成员诱骗未成年少女返回刺青店,并强夺少女手机后,加以拘禁在刺靑店小房间或厕所内,胁迫未成年少女继续从事性交易。另,遇有组织成员欲脱离组织时,遭陈某强迫签立本票,并指示其他组织成员共同将该成员欲脱离者拘禁在刺青店予以殴打,甚至持刀砍伤。
专案小组前往11 处据点执行搜索期间,当场扣得手机17支、平板3 台、折叠刀等凶器10 支、讨债传单1 份、劳力士手表1 个、LV 包包1 个、金饰等11 条、现金3 万6,575 元、安非他命残渣袋等大批证物。
讯后警方已将全案依组织犯罪防制条例、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毒品危害防制条例、伤害、强盗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检署扩大侦办,检方认为陈某等嫌犯行重大,有勾串、灭证及反覆实施伤害、私行拘禁、强盗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仅张姓小弟获得55万元交保,余陈某等5黑帮成员均遭法官裁定羁押禁见。
责任编辑 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