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1万自雇人士可以领取政府7500元资助!
香港大中华通讯社
香港特区政府早前宣布推出810亿元“保就业”计划,向雇主提供财政支援,协助他们保留员工。5月12日,政府公布了四项计划的改善措施。
一是拓宽“保就业”计划的涵盖范围。香港约有60000名65岁以上雇员有强积金户口,如该雇主有为他们作自愿性强积金供款,可以为这些雇员申领工资补贴。
二是将原先未获涵盖的建造业和饮食业部分员工纳入“保就业”计划,雇主可以为其有供强积金的“一般雇员”(即18至64岁连续受雇60日或以上的雇员)申领工资补贴。
三是修订自雇人士须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向强积金供款的申请资格。经修订后,在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已开设强积金户口而户口于当日仍未取消的自雇人士,可申领7500元的资助。
四是政府提供的工资补贴是以由雇主按企业情况自行选定的“指定月份”支付的五成工资作为计算基础,工资上限为18000元。政府听取了部分深受疫情影响的行业的意见后,决定容许雇主可选择2019年12月作为“指定月份”。即申请第一期工资补贴的“指定月份”将由之前提出的2020年1月至3月的任何一个月份,调整为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的任何一个月份。
参与计划的雇主须承诺在接受政府工资补贴期间不会裁员;及把工资补贴全数用于雇员工资,否则政府将取回未有用于支付工资的补贴金额及施加其他罚则。
“保就业”计划于5月25日起接受第一期工资补贴申请,合资格雇主和自雇人士可于5月25日至6月14日期间网上申请,预计大部分雇主可在提出申请后三至四星期获发放工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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