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谈读书
国学精粹与生活艺术 作者/林语堂 原标题:读书人和不读书的人,差别有多大
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但对于爱书之人来说,日日都是读书日。若只在读书日标榜阅读,这一天也只不过是形式上的符号。书,应该是你人生中最忠诚且良善的朋友;阅读,应该是持续完善精神世界、追求知识的生命冲动。
读书的好处。
当我们把一个不读书者和一个读书者的生活上的差异比较一下,这一点便很容易明白。
那个没有养成读书习惯的人,以时间和空间而言,是受着他眼前的世界所禁锢的。
他的生活是机械化的,刻板的;他只跟几个朋友和相识者接触谈话,他只看见他周遭所发生的事情。他在这个监狱里是逃不出去的。
可是当他拿起一本书的时候,他立刻走进一个不同的世界;如果那是一本好书,他便立刻接触到世界上一个最健谈的人。
这个谈话者引导他前进,带他到一个不同的国度或不同的时代,或者对他发泄一些私人的悔恨,或者跟他讨论一些他从来不知道的学问或生活问题。
一个古代的作家使读者随一个久远的死者交通;当他读下去的时候,他开始想象那个古代的作家相貌如何,是哪一类的人。
不但如此。读者往往被书籍带进一个思想和反省的境界里去。
纵使那是一本关于现实事情的书,亲眼看见那些事情或亲历其境,和在书中读到那些事情,其间也有不同的地方,因为在书本里所叙述的事情往往变成一片景象,而读者也变成一个冷眼旁观的人。
所以,最好的读物是那种能够带我们到这种沉思的心境里去的读物,而不是那种仅在报告事情的始末的读物。
读什么样的书,变成什么样的人。
我认为人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去阅读报纸,并不是读书,因为一般阅报者大抵只注意到事件发生或经过的情形的报告,完全没有沉思默想的价值。
据我看来,关于读书的目的,宋代的诗人黄山谷所说的话最妙。他说:“三日不读,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
他的意思当然是说,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
人读书的目的并不是要“改进心智”,因为当他开始想要改进心智的时候,一切读书的乐趣便丧失净尽了。
他有一天晚上强迫自己去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Hamlet),读毕好象由一个噩梦中醒转来,除了可以说他已经“读”过《哈姆雷特》之外,并没有得到什么益处。
一个人如果抱着义务的意识去读书,便不了解读书的艺术。
所以,依黄山谷氏的说话,那种以修养个人外表的优雅和谈吐的风味为目的的读书,才是唯一值得嘉许的读书法。
这种外表的优雅显然不是指身体上之美。黄氏所说的“面目可憎”,不是指身体上的丑陋。丑陋的脸孔有时也会有动人之美,而美丽的脸孔有时也会令人看来讨厌。
读书的方法。
一个人的谈吐有没有“味”,完全要看他的读书方法。
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风味,他在写作中也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
所以,我认为风味或嗜好是阅读一切书籍的关键。
这种嗜好跟对食物的嗜好一样,必然是有选择性的,属于个人的。吃一个人所喜欢吃的东西终究是最合卫生的吃法,因为他知道吃这些东西在消化方面一定很顺利。
读书跟吃东西一样,“在一人吃来是补品,在他人吃来是毒质。”教师不能以其所好强迫学生去读,父母也不能希望子女的嗜好和他们一样。
如果读者对他所读的东西感不到趣味,那么所有的时间全都浪费了。而当一个人的思想和经验还没有达到阅读一本杰作的程度时,那本杰作只会留下不好的滋味。
何时读书,在哪里读书。
在中国,常常有人鼓励学生“苦学”。有一个实行苦学的著名学者,有一次在夜间读书的时候打盹,便拿锥子在股上一刺。又有一个学者在夜间读书的时候,叫一个丫头站在他的旁边,看见他打盹便唤醒他。
这真是荒谬的事情。
如果一个人把书本排在面前,而在古代智慧的作家向他说话的时候打盹,那么,他应该干脆地上床去睡觉。
把大针刺进小腿或叫丫头推醒他,对他都没有一点好处。这么一种人已经失掉一切读书的趣味了。有价值的学者不知道什么叫做“磨练”,也不知道什么叫做“苦学”。他们只是爱好书籍,情不自禁地一直读下去。
这个问题解决之后,读书的时间和地点的问题也可以找到答案。读书没有合宜的时间和地点。
一个人有读书的心境时,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读书。如果他知道读书的乐趣,他无论在学校内或学校外,都会读书,无论世界有没有学校,也都会读书。
读书的真艺术。
那么,什么是读书的真艺术呢?简单的答案就是,有那种心情的时候便拿起书来读。
一个人读书必须出其自然,才能够彻底享受读书的乐趣。
他可以拿一本《离骚》,或奥玛开俨(OmarKhayyam,波斯诗人)的作品,牵着他的爱人的手到河边去读。
如果天上有可爱的白云,那么,让他们读白云而忘掉书本吧,或同时读书本和白云吧。
钱穆:读书应先定旨趣
读书旨趣,大要言之,可分两途。一是为自己谋职业,寻出路,求身家温饱,乃至近而鬻名声,攫权位,皆从个人私利的立场出发。一是纯粹从一种求知的兴趣和热忱而读书。这里边又分两面,有的因自己的性情和爱好,从一种内部的要求而走向读书的路,有的因环境的问题和需要,从一种外面的刺激而走上读书的路,其实这两面往往交融互映,并不必严格分别。
以上说的读书旨趣之两途,有时亦未尝不可相通。本为个人的私利立场而读书的人,亦未尝全违背了他自己内部的性情和爱好,而且对国家社会,对其当前环境,亦未尝不可有相当之贡献。纯粹为求知的兴趣和热忱而出发的人,亦未尝不想谋一职业寻一出路,未尝不要兼顾他身家之温饱,乃至亦望享有相当之名位。然而差以毫厘,谬以千里。到底这两路,还有绝大的不同。譬之建筑屋舍,一为旅馆,一为家宅。家宅未尝不可权当旅馆用,而旅馆未尝不可权作家宅用,然而到底性质不同,利弊迥异。至于目前一般渎书风气,究竟多半是为的盖旅馆,抑是盖家宅,则最好由各人自己反省,自己批评,自己认识。
季羡林: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
人类千百年以来保存智慧的手段不出两端,一是实物,比如长城等,二是书籍,以后者为主。
在发明文字以前,保存智慧靠记忆;文字发明了以后,则使用书籍。把脑海里记忆的东西搬出来,搬到纸上,就形成了书籍,书籍是贮存人类代代相传的智慧的宝库。
后一代的人必须读书,才能继承和发扬前人的智慧。人类之所以能够进步,永远不停地向前迈进,靠的就是能读书又能写书的本领。
我常常想,人类向前发展,有如接力赛跑,第一代人跑第一棒;第二代人接过棒来,跑第二棒,以至第三棒、第四棒,永远跑下去,永无穷尽,这样智慧的传承也永无穷尽。
这样的传承靠的主要就是书,书是事关人类智慧传承的大事,这样一来,读书不是“天下第一好事”又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