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永丨法治国家,法治强国 |
凤凰新闻社【记者 沈永】
记者 沈永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和发展的战略措施,是实现治理制度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 自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理论。 我们必须遵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道路;坚持依法治国,按照宪法执政;在法律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我们必须坚持建设法治的社会主义制度;我们必须始终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全民守法的综合发展;必须坚持协调国内外法治建设总体规划;必须建立道德观念高素质法治工作;这“十一个重要要求”是切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治国全过程的重要起点。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开创新的法治建设局面。 一个现代的国家当然必是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纵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成功实现现代化的国家都没有一个不能更好地解决法治和人治问题。深刻揭示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必须适应“现代化进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法治轨道上。必须在中国法治现代化的指导下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和判断标准。法治的定位、规划和厉行,从全局和战略上推进法治现代化的丰富内涵与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密切相关,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要努力提高人民的法治意识,”习近平总书记说.'。必须使所有司法机构在实现该目的方面取得进展”。要继续推进司法部门的保障职能,落实公平公正的价值观,全面深化司法部门综合配套制度改革,充分准确地贯彻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廉洁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依法全面治理国家,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全国各方面全面落实工作法治化”,部署法制全面治理新纪元。这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法治治国、依法施政的理念,不断提高以法治思想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抗风险为己任的能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建设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法治保障。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全面依法治国,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全面依法治国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体现了党的本质和宗旨。 坚持党的领导,为法治提供强有力的领导权。这是法治全面推进的意义所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决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统一领导,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完善党的领导依法治制度工作机制,制定部署党决、程序,全面加强党统领导,统一部署,协调全局规划依法治理国家。 全面法治,建法治强国。使国家的施政制度和执政能力现代化在法律轨道上发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治国的基本原则和行动指南,确保党和民族昌盛,确保国家长期安定稳健康发展。 作者:沈永(系中央党校硕士研究生、研究员、凤凰新闻社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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